“由于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人员流动频繁等因素影响,前往参保地以外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人次越来越多,但在2014年以前,参保人到参保地以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后,再回参保地报销,参保人要“来回跑腿、自己垫资”,因此,参保群众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贵州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劲松说。
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见习记者任振国摄)
近年来,贵州省整合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明确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按照参保地医保政策享受待遇,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参保人省内跨市(州)、跨省就医、购药时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一个样”。目前,贵州省已实现了88个县(区、市、特区)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门诊、住院直接报销医疗费用服务的目标。
同时,贵州省取消了原单独进行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准入审查,本着定点医药机构自愿开通原则,医药机构自取得定点资格之日起,就可以立即开通直接结算,增加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数量。截至10月底,贵州省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医疗机构2562家、门诊慢特病医疗机构183家、门诊医疗机构1684家、药店12835家。
此外,自2022年1月1日起,贵州省取消省内跨市(州)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前往开通住院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就医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时,不再需要开具转院证明,可以直接通过医保服务窗口、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途径备案,完成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只需要携带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可以在开通异地就医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实现直接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争取将耐药性结核、艾滋病纳入省内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跨市(州)直接结算,为下步争取跨省直接结算打基础;争取2022年底实现贵州参保人员前往四川、重庆、云南、西藏等西南省(市、自治区)住院免备案、自由行。”贵州省医疗保障异地结算中心主任何远兰表示。
一审:杨娅
二审:汤成伟
三审:彭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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