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刘竹寒) 日前,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贵州省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我省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营造良好的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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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是指经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设立,承担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训练任务的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基地设立按竞赛项目申报,同一单位可以申请设立多个项目基地。基地管理服务期为2年,具有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和集训经验可优先申报。
《办法》指出,基地设立应坚持“政府引导、自愿申报、注重成果、对接产业、接轨世赛”原则。主要职责包括实施基地建设,完善教学、训练和竞赛环境;组织选手集训;开发相关技术标准、规则、方案和教程;根据国家、省职业技能竞赛计划,承办省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办法》明确,贵州省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等,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基地:(一)具有满足竞赛项目要求的办公、训练场地和生活场所;(二)具有满足竞赛项目要求的设施设备和辅助工具;(三)具有满足竞赛项目训练所需的技术和师资保障;(四)具有满足竞赛项目训练所需的其他要求。
在支持政策方面,《办法》明确,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每届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选拔集训基地项目按照主基地不超过每个50万元、辅基地不超过每个2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基地组织参赛选手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按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按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组织和指导参赛选手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奖的,按规定给予获奖选手、教练团队、选手所在单位奖励,优先支持基地续报贵州省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申报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集训基地。
在经费使用方面,《办法》明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可用于以下开支:(一)集训基地的设备、工量具购置费用,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耗材费;(二)举行技术交流会议、外出观摩、培训、参赛等费用(含差旅费、食宿费、参赛工具运输费、参赛服装定制费,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的授课、指导、生活补助等费用);(三)职业技能大赛科研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及资料翻译等费用(含评审费、专利申请费、版面费等);(四)职业技能大赛宣传经费;(五)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指导团队奖励经费。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对基地建设和参赛工作进行赞助。
在绩效评估方面,《办法》规定,加强对基地的考核与绩效评估,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不超过3个月整改期限,整改期满仍未达标的,取消基地资格,追回剩余补助资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基地,实施一票否决,取消基地资格:(一)违纪违规挪用资金的;(二)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事故的;(三)操纵比赛结果经举报查实的;(四)列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的;(五)其它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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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刘竹寒
二审:花维竺
三审:罗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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