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问】
我的户口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我对象的户口在贵州省黔南州,两人目前都在贵阳市南明区工作,请问我们能直接在南明区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吗?需要哪些文件或证明?
【南明区民政局】
根据贵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贵州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在贵阳市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的,必须由经常居住地的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也就是说,市民双方有一方的户口在贵州省黔南州,同时在贵阳市南明区办理了居住证,可以在南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如果市民在南明区没有办理居住证,就只能回双方户籍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需提供的材料:
一、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二、户口在贵州省黔南州的市民的居住证原件(需是南明区办理的);
三、2寸的合影照片3张。办理地址:贵阳市青云路285号。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宋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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