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记者从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我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发展深度融合,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呈现新气象。
截至目前,我省已拥有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9座、名镇16个、名村28个,中国传统村落757个,中国和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640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1处,国家工业遗产6项,全球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5项,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727项1184处。
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省加大了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普查和认定力度。目前,全省共核定公布历史文化街区20片、确定公布历史建筑1600处,与2015年相比,历史文化街区的数量翻了10倍,历史建筑的数量翻了近50倍,实现了历史建筑市县全覆盖,建立了较全面的保护体系。
省级层面陆续出台《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贵州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政策,各地相继出台《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贵阳市青岩古镇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全省9个市州都出台了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搭建了较为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
积极推动各市、县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挂牌建档。目前,全省20片历史文化街区已全面完成挂牌;1600处历史建筑挂牌率达到96%、测绘建档率达到90%。挂牌保护让历史文化遗产有了身份,为其贴上了一道“护身符”,促进了社会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认知、参与和监督。测绘建档健全了历史建筑的家底台账,为后续历史建筑的修复与保护、迁移与复建、激活与利用提供详细的基础数据和技术保障。
省级层面组织开展了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课题研究和体系规划的编制,地方层面实现了已公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全覆盖。省级体系规划和各地保护规划系统总结了全省的各类历史资源价值、科学划定了保护范围、明确了分类保护要求与措施、提出了人居环境改善的路径方法、指引了活化利用的方向、明确了规划实施的保障,通过规划的落实,地方政府清楚了要保什么、怎样保、谁来保、怎么用,进一步构建了系统完整的保护格局。
此外,为纪念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去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之际筹办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系列宣传活动。系列活动包括举办历史文化保护主题摄影展及铜仁巡展、拍摄《寻迹贵州》宣传片及系列短片,系列活动线上线下累计近900余万人次观看。同时,我们还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妇联、新华社贵州分社等部门在贵阳启动了“传统村落保护万里行”贵州站宣传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营造了公众共同参与历史文化保护的良好局面。
同时,我省实施保障不断健全,保护传承效能进一步提升。加大资金投入,2022年起,省级每年从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中拿出2000万元支持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在组织举办的全省新型城镇化网络示范培训班、全省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等培训中,开设历史文化相关培训课程,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在城乡建设中保护传承历史文化的意识和能力。强化检查督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年来结合工作情况,多次深入各地调研检查,邀请专家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切实推动贵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
一审:杨 娅
二审:汤成伟
三审:李 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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