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定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2〕5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定杰同志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肖兴国同志任遵义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金小明同志任遵义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遵义市投资促进局总经济师职务;
舒玺同志任遵义市投资促进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赵振东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郑小勇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文勇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吴德红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蒋洪远同志不再担任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林继禄同志不再担任赤水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局长职务。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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