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关于实行临时性区域静态管理的公告
为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尽快阻断疫情蔓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8月16日7时起,对瓮水街道全域、雍阳街道全域、银盏镇太平社区实行临时性区域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强化重点区域管理。静态管理区域内严格落实分类管控措施,除农贸市场、商超、药店、医院、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生活必需场所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重点区域实行每日环境消杀,区域内每户每日限1人外出采购必要生活物资。有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紧急就医需求的,经村(社区)同意后方可外出。
二、强化重点场所管控。全县麻将馆、棋牌室、KTV、酒吧、网吧、影剧院、洗浴中心等封闭性场所暂停营业;省外来(返)瓮人员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入住宾馆酒店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严格重点机构管理。全县高中学校已在校师生实行封闭式管理、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医院、监管场所等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民间聚集性场所暂停开放。
四、减少非必要活动。即日起全县严格执行红白喜事缓办、其他宴会一律不办,暂停举办民俗活动;控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餐饮单位、商超、农贸市场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看健康码、行程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
五、加强出行管理。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城乡客运车辆等营运车辆暂停营运,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凭通行证通行。
六、加强企业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员工管理,督促员工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暂缓各类商务接待、参观考察等活动。
七、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瓮,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餐、不聚会,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目前,瓮安县各类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
瓮安县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研究,决定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12:00-18:00
二、采样范围及人群
(一)瓮水街道、雍阳街道全体居民;
(二)银盏镇太平社区、飞练社区全体居民。
三、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本区域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通知,以户为单位,在指定时段,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册)和手机,全程佩戴好口罩,有序参加核酸检测。
(二)参加核酸检测时,请自觉保持1米线的安全距离,服从现场组织安排,遵守现场秩序,不扎堆、不交谈、不插队,采样完成后随即返回居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三)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者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如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不要在集中采样点采样检测,并主动告知现场工作人员,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四)近期气温较高,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防暑,照顾老人和孩子;难以长时间站立的人员,请带好便携式坐具。在排队等候过程中如遇身体不适等突发情况,请尽快与现场工作人员或志愿者联系寻求帮助。
(五)为保障核酸检测工作有序进行,对于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破坏现场秩序、干扰检测、造谣传谣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此次核酸检测,是彻底战胜疫情的关键一环,涉及人数较多,范围较广,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监督电话:0854-2789112
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
瓮安县关于实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尽快阻断疫情蔓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县内部分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瓮安县城区东抵殡仪馆路口→三角坡路口→映山红路口;南抵警犬基地路口→茅坡路口→高速南站→花桥路口;西抵玉华三岔塘路口→银坑水路口;北抵黄磷厂路口→雍江路口。
二、管控时间
自2022年8月16日7时起,解除管制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三、以下车辆不受本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等特种车辆;
2.市政环卫、供电(水、气、油)、通信等保障车辆;
3.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指令承担医药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和配送的专用车辆;
4.国家明文规定运输保障民生类物资、生鲜蔬菜水果粮油等车辆;
5.其它经报备批准同意的车辆或已发放临时通行证的车辆。
感谢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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