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远莉)7月29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闭幕。
会议现场
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决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毕节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决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报告的决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有关人事任免案。
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一审:罗亚楠
二审:李柏杉
三审:彭奇伟
相关新闻
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开幕 2022-07-28 | |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 总结推进“一点十面”工作 2022-06-28 | |
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二次主任会议召开 2022-05-26 | |
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 2022-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