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记者从贵州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和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在医共体建设和改革中先行先试探索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切实提升了广大老百姓医疗服务质量。
目前,我省已有81个县(市、区)实施医共体建设试点,其中35个县纳入国家级试点,遵义、铜仁等两个地区为全省医共体建设整体推进市(州)。共建设医共体138个,覆盖乡镇卫生院140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1个。相关措施及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抓好政策设计,推动医共体建设纵深发展。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充分结合工作实际,立足推动形成“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的新时期贵州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发展格局。2017年,我省制定印发了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了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2019年我省印发了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通知,医共体建设全面铺开。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门印发了推进医共体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纵深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今年,我省又继续将医共体建设作为基层医改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实现分级诊疗的重要抓手,实施卫生健康水平整体提升攻坚行动,进一步深入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突出机制建设,推动医共体内涵不断深化。优化重组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围绕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落实县级党委政府医共体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组建1-3个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同时,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支持中医院牵头建设医共体。改革县域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医共体由牵头医院院长负总责,建立由牵头医院和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议事决策机制。落实县域医共体在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和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推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化管理,医共体内实行行政、人员、财务、业务、药械、绩效“六统一”管理。建立医共体内外利益均衡共享机制,以强化基层为重点,统筹协调推进人事、薪酬、医保支付、医药联动等改革,医保基金按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互联互通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强化医共体建设考核评价,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对医共体建设紧密与否,从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4个维度开展评判,从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和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4个方面开展绩效监测。
围绕群众受益,推动医共体运行平稳有效。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所有试点县均出台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党委、政府牵头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部分重点试点县已经制定了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部门、医共体等三方的权责清单,以及对医共体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和监管制度。管理体制逐步理顺,责权利关系更加清晰。持续开展国家卫健委“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2021年我省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数量124所,较去年同期增加169%。医共体牵头医院帮助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总量达到828个,较去年同期增加38%。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辐射带动作用逐步显现。2021年全省医共体牵头医院三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4.29%,较去年同期增加了8.93%。县域内就诊率持续保持在90%,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达到56.96%,较去年同期增加0.86%。县域患者逐年回流,就医格局逐渐好转。
一审:杨娅
二审:汤成伟
三审:彭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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