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贵州7月27日电(李艳)今天上午,中国网贵州从省委宣传部召开的贵州省“弘扬劳模精神·凝聚奋进力量”媒体见面会上获悉,近年来,贵州持续深化理论武装,职工思想引领扎实有力,持续发挥榜样作用,劳模先进选树成效明显。
据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新闻发言人林世荣介绍,在2020年的评选表彰中(全国劳模、省劳模评选表彰工作每5年一次,2020年为最近一次),贵州省33人获“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17人获“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330人获“贵州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70人获“贵州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21年,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开展首届贵州省“最美劳动者”选树宣传活动,选树10007名贵州省“最美劳动者”。今年也将继续开展第二届贵州省“最美劳动者”选树宣传活动。
全省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省委工作大局,持续发挥榜样作用,聚焦主责主业,为广大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始终把竭诚服务职工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一方面,组织劳模参加座谈会、节日庆典、劳模上讲堂等相关活动,讲好劳模故事。按照相关规定,每年为全国劳模发放专项补助金、春节慰问金,并组织他们免费进行健康体检;为省属困难企业劳模发放生活补贴;组织全国和省劳模参加疗休养活动,为全国和省劳模订阅全年度的《劳动时报》,努力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
适时组织职工开展各种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不断深化职工“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充分展示了工人阶级在脱贫攻坚贵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主力军风采;深入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地方和企业(行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持续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施“新市民·追梦桥”工程和“建工会·促就业”行动,扎实帮助搬迁群众提升技能本领、融入城市生活。
另一方面,切实做好职工维权。加强源头维护,推动出台《贵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为抓手,不断推动企事业单位与职工建立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积极开展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最大限度帮助其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提高依法维权能力。竭诚做好服务职工。持续开展和不断擦亮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四季帮扶”品牌,推动困难职工逐步解困脱困、同步迈进小康。构建“1234”[打造一个平台——工会服务职工中心,畅通两个渠道——线上、线下服务职工渠道,突出服务职工三个重点——帮扶、普惠、助优,实现服务职工四个目的——帮助、教育、引导、团结。]服务职工新模式,建设服务职工综合体示范单位和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示范企业,实现职工服务从“特惠”向“普惠”转变。
一审:杨娅
二审:汤成伟
三审:彭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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