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曝光警示教育作用,提升“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工作成效,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自觉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22年3月13日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以来,我市12个重点行业领域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今天关注旅游领域典型案例。
案例:
2022年5月10日,绥阳县文旅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双门峡景区开展日常巡查,发现该景区用于摆渡游客的自用车辆(车型为小型普通客车、座位9座,车牌号为贵CF796A、贵CF076Q,驾驶人2人),为双门峡景区提供有偿摆渡服务,收费为15元/人,未办理相关运营许可。因该运输路线双门峡东门至西门之间有跨景区区域和危险路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十条之规定。
处理措施:
绥阳县文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现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该景区将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完成。
一审:杨娅
二审:汤成伟
三审:彭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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