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孙妤)7月1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贵州省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 2021年,全省共有168.4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47.60亿元,同比增长11.24%。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我省从1992年开始起步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努力,我省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业务呈现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有效地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促进职工住房消费、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中的重要作用,为贵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自2015年起,我省每年均按要求对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进行披露。从2021年的数据看,住房公积金缴存实现了“四个增长”。
缴存单位方面,全年新开户单位11917家,净增单位7642家,比上一年同期分别增长48.87%、112.99%;缴存职工方面,全年新开户职工34.57万人,净增职工20.65万人,比上一年同期分别增长27.61%、151.52%;当年缴存额方面,全省缴存住房公积金503.73亿元,同比增长10.67%;缴存总额方面,达到3428.2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22%。
全省住房公积金规模不断增长,总体发展态势良好。充分发挥了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作用。
从提取情况看,2021年,全省共有168.4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47.60亿元,同比增长11.2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01%,比上年增加0.36个百分点;提取金额中,住房类消费提取占比达到了81.93%,覆盖了职工购房、租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消费,有效地减轻了职工住房负担。
从贷款情况看,截至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9.29万笔2336.30亿元,贷款余额1414.5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57%、13.53%、9.32%,个人住房贷款率达到98.21%,使用效率较高。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和保障性进一步凸显。数据显示,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保障中低收入职工,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二套改善性住房。
从收入情况看,中低收入职工占提取职工的73.65%,占贷款职工的87.48%;从购房情况看,首次申请贷款占89.9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07%;从年龄结构看,贷款职工普遍较为年轻,其中30岁(含)以下占45.00%,30岁-40岁(含)占34.38%。同时,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支出以回报缴存职工为主,2021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24.45亿元,其中支付职工利息20.73亿元,占比8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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