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时速100公里!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贵阳至安顺段扩容工程设计获批

2022-07-12 17:14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贵州贵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沪昆国高贵阳至安顺扩容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的请示》(黔贵安呈〔2022〕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贵州省贵阳至安顺段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2〕110号)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项目起于贵阳市观山湖(上麦)互通式立交,接已建成的贵阳市绕城高速,经百花湖、站街、乐平、蔡官、轿子山、白岩,止于安顺市普定县十二营互通式立交,顺接拟扩容的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路线全长90.722公里。

  全线设置观山湖(枢纽、改扩建)、朱昌、清镇北、职教城、站街、菩音(枢纽)、高乐(枢纽)、石朱桥(枢纽)、乐平东、乐平西、沙锅寨、蔡官、轿子山(枢纽)、安顺北、白岩(改扩建)互通式立交15处。同步建设朱昌、乐平东、乐平西、沙锅寨、蔡官、白岩6条互通连接线,全长25.767公里。

  全线设置服务区2处(职教城书院服务区和塘约服务区),停车区2处,匝道收费站10处(新建9处,移位重建1处),主线收费站1处(移位重建),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

  (二)全线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菩音枢纽互通段27.936公里、石朱桥枢纽互通至轿子山枢纽互通段40.117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新建,路基宽度33.5米;菩音枢纽互通至石朱桥枢纽互通段10.793公里(与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共线)采用双向八车道标准新建,路基宽度41米;轿子山枢纽互通至终点段11.876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标准改扩建,路基宽度41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朱昌、乐平东、乐平西、沙锅寨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蔡官、白岩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二、工程地质勘察

  (一)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要求,勘察方法手段合理,勘察内容及深度基本满足《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施工中应进一步加强地质动态分析和边坡的监测工作,根据已有资料和开挖情况,进一步查明岩溶、煤系地层、采空区、滑坡、顺向边坡、崩塌、危岩体、软土等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对路基和桥梁的不利影响,动态调整方案,避免不良地质对工程质量和安全造成影响。

  (三)对因特殊原因尚未施钻的路段,应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采取地质调查和物探等手段,加强工程地质分析与验证,重点查明路段内是否存在重大不良地质体,待具备条件时要及时补钻,以避免较大方案调整,影响建设工期。

  (四)施工过程中应重视清镇北互通采空区对桥梁安全的影响,结合桥梁桩基的开挖情况,加强对采空区空间分布状态、影响桥梁基础安全范围、具体处理方法及范围等的复核与评价。

  (五)结合施工开挖情况,进一步核实岩石风化界线和推荐力学参数的准确性,加强对富宏煤矿采空区和K36+350~K36+650段滑坡的变形检测工作,为变形预警和处理效果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六)应进一步加强对富宏煤矿采空区水文地质勘察,查明采空区填挤出的水对百花湖影响,并采取相应处治措施。

  三、总体及路线设计

  (一)施工图设计路线起终点和路线走向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设计方案总体较经济合理,桥梁、涵洞、通道等构造物设置位置基本恰当。路线平、纵面布设较好地结合了地形、地质、城镇规划等因素,技术指标总体运用较恰当,平面线形较顺适流畅,纵断面设计基本均衡、合理,平纵配合较协调。

  (二)应进一步核查原有道路、沟渠的改移方案及涵洞通道设置位置,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改移标准,并征求省公路局、地方交通运输局意见,避免重复投资建设。为了满足将来被交道路改扩建和养护等工程的需要,上跨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的桥涵要留足桥下净空。

  (三)加强道路安全性评价及运行速度模拟检验,做好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提高运营安全性和通行能力。

  (四)进一步核查主线路堑上方改路工程的方案及安全性,确保高速公路运营安全。

  (五)加强交旅融合发展,进一步研究职教城书院服务区和塘约服务区的新型服务区建设方案,大力发展路衍经济、提升服务品质。

  (六)建设过程中,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进一步核实互通连接线接口位置,特别重视接规划道路的连接线,避免出现断头路。

  四、路基路面

  (一)原则同意路基标准横断面型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应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 93号)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交安监发2014 266号)。统筹考虑路基安全、环保、耐久、节约等方面要求。

  (二)高填方路基应逐段进行稳定性验算并分析评价,尤其要加强陡坡段高填方路基的整体滑移稳定性验算,必要时增加抗滑支挡措施,确保路基整体稳定。对沟底存在自然沟渠的工点,在施工前应核实并完善防排水系统设计,确保地表径流、地下水流的通畅和路基稳定。

  (三)施工过程中应进一步核实路堑高边坡的地质情况,复核边坡设计的合理性。应结合具体工点路基开挖揭示的地质情况,核查锚杆、锚索设计技术参数及抗滑桩的尺寸、间距及配筋等。应强调施工期间的规范化施工,开挖一级、防护一级。施工前应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做好高边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如K1+500~K1+900深挖路堑高边坡,严格落实开工报告审查制度,做好生态绿化和施工监测工作,积极响应交通运输部绿色公路建设要求。

  (四)结合施工过程中探明的地质情况,核查富宏煤矿和清镇北互通连接线下采空区治理方案。要加强现场监测,及时掌握并分析采空区及其影响范围,做好动态设计。

  (五)施工过程应结合绿色公路建设要求,做好表土剥离、防护、绿化、排水等相关措施及弃渣的综合利用方案,尽量减少占地和对环境的破坏。严格落实相关环保和水保批复处治措施。应重视弃土场的稳定,做好弃土场基础处理、压实、支挡防护及排水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次生灾害。严禁在桥下弃土,尤其在铁路、公路、城市道路和居民区等敏感点及其附近弃土。应在符合环保及工程质量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研究推行赤泥在填方路基和采空区处治中的运用。

  (六)全线路面设计方案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1.原则上同意新建段路面结构组合设计:

  主线、枢纽互通、一般互通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及其结构组合设计方案。

  (1)主线和枢纽互通路面结构组合设计为:4厘米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AC-20C)+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25C)+3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5厘米级配碎石功能性垫层,总厚度83厘米。

  (2)一般互通立交匝道采用4厘米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AC-20C)+3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级配碎石底基层,总厚度68厘米。

  (3)原则上同意桥面铺装采用4厘米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上面层(SMA-13)+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AC-20C),总厚度10厘米。

  (4)原则上同意一般互通收费站广场采用26厘米水泥混凝土+4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总厚度68厘米;主线收费站广场采用26厘米水泥混凝土+4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厘米级配碎石底基层,总厚度83厘米。

  2.原则上同意改扩建段路面结构组合设计:

  (1)主线改扩建段路基拼宽路面结构原则,采用4厘米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AC-20C)+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25C)+3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5厘米级配碎石功能性垫层,总厚度83厘米。

  (2)主线改扩建段标高与原断面重合路段,原则同意主线路面结构采用铣刨原路面4厘米AC-13,重铺4厘米SMA-13。

  (3)主线改扩建标高抬升路段,原则同意铣刨原路面,改扩建后路面结构为:

  (4)主线改扩建段标高抬升大于83厘米路段,路面结构与新建段主线的路面结构相同;改扩建段一般互通立交匝道与新建段一般互通立交匝道的路面结构相同。原则上同意改扩建段桥面铣刨原沥青铺装层后,重铺4厘米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上面层(SMA-13)+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AC-20C)。

  (八)应加强中央分隔带、超高缓和段及反向凹型竖曲线底部的排水处理,加强高速公路排水系统与地方沟渠、灌溉系统的衔接,完善排水设计。本项目穿越席关水库二级水源和百花湖-红枫湖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等水源,施工中应按环评、水保要求,完善排水系统,防止桥面污物、污水直接排入水中而造成污染,避免工程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九)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边坡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 〉的通知》(黔交建设2020 6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公路边坡养护检修通道设计,确保边坡养护可达和可检。

  五、桥梁涵洞

  (一)主线共设置桥梁26643.99米/68座,其中特大桥7217米/6座,大桥18128.41米/45座,中桥1298.58米/17座;涵洞55道;通道70道;天桥19座。桥涵构造物施工图设计符合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规定,设计内容、深度基本符合初步设计批复和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原则同意全线桥涵构造物的设置及其孔跨布置。

  (二)同意百花湖特大桥主桥采用主跨320米单塔斜拉桥。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和水保要求,减少对百花湖水源、湿地公园和景区的影响。钢梁制造过程中应加强对原材料、机械加工、组装和焊接质量的控制和检测。加强施工期间重大施工方案、大型临时设施等专项设计工作;合理制定承台大体积混凝土和塔柱厚壁结构的防裂措施;细化施工场地布置,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桥梁施工监控,确保主桥施工控制精度和结构安全。

  (三)同意燕尾特大桥主桥采用(58+100+58)米的连续刚构桥,云站1号大桥主桥采用(38+62+38)米的连续箱梁桥,高乐大桥主桥采用(60+100+60)米的连续刚构桥。

  (四)同意主线跨清织高速大桥采用(30+50+30)米连续钢箱梁桥方案。

  (五)应重视桥梁上部结构抗倾覆问题,除进行抗倾覆验算外,还应加强抗倾覆构造设计。

  (六)跨路桥梁应加强桥墩防撞设计、进一步核查道路净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特别是斜桥正做的情况。

  (七)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桥梁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20 60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桥梁养护检修通道设计,确保桥梁养护可达、可检。

  (八)为保证人畜车辆的通行安全,排水涵和通道涵原则上不得合并设置,排水涵数量和孔径应满足汛期防洪要求。

  (九)同意普定至安顺及安顺西绕城高速公路改扩建段还建的部分天桥采用UHPC新型材料主梁。

  六、路线交叉

  (一)全线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通道及人行天桥总体布局基本合理,设置间距满足规范要求,主线平、纵面指标满足设置互通立交的要求,匝道布设基本符合交通流向和地形的要求,指标应用基本恰当,互通规模及形式基本符合初步设计批复。

  (二)同意观山湖枢纽互通(改扩建)采用单环变形苜蓿叶形方案;菩音、石朱桥、轿子山枢纽互通采用T形方案;高乐枢纽互通采用双环变形苜蓿叶形方案;朱昌互通采用T形方案;清镇北、职教城、乐平东、乐平西、沙锅寨、蔡官、安顺北、白岩(改扩建)互通采用A型单喇叭方案;站街互通采用B型单喇叭方案。原则同意朱昌、乐平东、乐平西、沙锅寨、蔡官、白岩互通连接线布置方案。

  (三)施工前应按照涉路施工许可手续办理要求,完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施工图预算中计入相关费用。

  七、环境保护

  (一)项目公司要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主体责任,若发生变更,应及时向环保、水利部门履行变更手续,严禁未批先建,严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批建不符;要及时完善各类涉林手续,按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范围进行施工,对涉及临时占用林地的,要及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严禁擅自破坏植被。

  (二)在施工合同条款中要落实环保要求,施工单位要制订重要环境敏感区域专项环保施工方案,并在施工期间落实到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施工队伍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作业行为。

  八、其他

  (一)你司在施工单位进场后,要组织设计单位及咨询专家对边坡勘察资料和设计方案进行逐坡核实,对资料失实和方案不合理的,应及时调整设计方案,确保边坡施工安全。

  (二)做好涵洞和通道的设置,以及涉及机耕道、水渠改造等与沿线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程施工,避免因施工不利影响群众利益和工程顺利实施。

  (三)施工中要落实绿色公路、品质工程和施工标准化建设工作,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质量。

  (四)请你司尽快落实本项目与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普定至安顺及安顺西绕城高速公路和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界面划分事宜,包括投资界面、施工界面、用地界面、管养界面的划分和沟通协调,经双方共同审查确定,签订相关协议。

  (五)施工图预算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重载车辆对既有道路损坏后修复、补偿费用。

  (六)请你司认真研究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恳请对沪昆高速公路贵阳至安顺扩容工程交警营房建设予以支持的函》及《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G60贵阳至安顺段扩容工程高速公路行政执法管理用房设置的函》(黔交执函2021 3 号)的相关要求,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为后续房建工程的设计奠定基础。

  (七)请你司抓紧组织涉路施工交通组织方案、智慧交通、交安、机电、房建、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的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工作及时报批。

  请你司按照上述要求,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并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黔交建设〔2017〕134号)的要求,将绿色公路建设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水保及建设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请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具体操作可按《贵州省高速公路PPP项目建设管理手册》(20200305版)第6章要求执行,凡未按时申请或申请未获得同意的变更不得实施,不补办手续,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30日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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