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中共平塘县委《关于骆新波同志挂任职提名的通知》(平干任〔2022〕108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骆新波同志挂职任平塘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挂职时间从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平塘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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