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厦蓉高速公路电子警察监控测速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进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毕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在厦蓉高速1496KM+150M等8处启用固定测速、厦蓉高速1496KM+150M至1516KM+00M处启用区间测速,目前相关设施已建设完毕,现对8处固定测速、1处区间测速点位及限速值进行通告,并于2022年7月17日0时启用。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切勿超速行驶。
毕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7月1日
来源毕节交警
一审:杨娅
二审:汤成伟
三审:彭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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