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七个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助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2022-06-24 09:38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远莉 徐昆)6月23日,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新闻发布会在贵阳举行。

  发布会上,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江静介绍,2022年以来,全省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经济、稳市场主体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推动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具体到助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方面,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江静介绍相关情况

  大力培育上市企业。企业上市过程中,因改制办理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划转时,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国家有关企业改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

  推进规上企业培育。鼓励企业通过合并、出售、置换等方式重组上规升级,对符合规定的纳税人,不征收增值税。

  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发展。落实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优惠等政策。

  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符合规定的重点群体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法扣减相关税费。企业招用符合规定的重点群体人员,自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法扣减相关税费。

  扶持微型企业稳定发展。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政策适用范围。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配合财政等部门,及时下达中央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加大对市、县财政补助力度并单独调拨库款,确保资金足额退付企业。

  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发展壮大外贸新业态规模。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依法依规代生产企业集中办理出口退(免)税事项。

一审:曹 轶

二审:林 萌

三审:彭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