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创新“四项财政奖补政策” 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2022-06-23 14:59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本网记者 李远莉 徐昆) 6月23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贵州省级财政创新提出四项奖补政策,进一步扶持个体户微型企业发展、稳定壮大在库规上企业、发展现代商贸服务总部经济和推动农家乐、民宿发展。

发布会现场

  一是通过省级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专项资金,对经税务部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后,稳定经营1年并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是实施在库企业奖励政策。由各市(州)统筹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结合自身财力性情况,研究制定奖补政策,对连续在库3年及以上、营收和利润稳定增长的企业,按照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增加值,以适当方式给予奖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市(州)予以奖补。

  三是通过省级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专项资金,对本省和引进到贵州落户发展总部经济的批零住餐,电商等现代商贸服务企业,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且入统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是实施以奖代补措施,在省级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专项资金中设立奖励资金,连续三年开展示范农家乐和民宿评定并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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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李 蓓

  三审:彭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