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出台问责办法 严禁公职人员大操大办丧事

2022-06-22 09:33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思瑾) 6月21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黔西南州出台《黔西南州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法规问责办法》,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大操大办丧事活动。

  《办法》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有工作人员,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殡葬管理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关于殡葬管理的指示、决定、命令,有令不行的;对明令禁止的殡葬活动行为置若罔闻,不遵守、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有禁不止的;违规参与大操大办丧事活动,在城区街道、单位院落、居民集中住宅区、公路主干线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棚、游丧等妨碍公共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照《办法》对其进行问责。

  在丧事活动中,若有大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恶劣影响;或在林地、耕地、城市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周围及河流两岸、堤坝300米以内操办丧事;或在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有碍观瞻的区域内进行安葬、为本人或直系亲属建活人墓或家族墓;或在火葬区内,参与偷运遗体违法土葬的等情形,《办法》强调,应“从重、加重问责”。

  此外,在1年内不执行殡葬管理规定被问责2次以上(含2次),也将被重处。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的,采用责令辞职、免职的方式问责。

  《办法》还提出,尊重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撒拉族、东乡族和保安族10个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实行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一审:罗亚楠

  二审:李柏杉

  三审:彭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