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多彩贵州5月31日电(李艳)今天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1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贵州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一是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7.7%(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主要湖(库)监测垂线中92.0%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23个出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
二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为“优”,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74个县城(含贵安新区)14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是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9个中心城市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8.4%;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88个县(市、区)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8.6%;88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四是全省9个中心城市昼间区域平均等效声级为53.8分贝;9个中心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3分贝;9个中心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100%,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91.5%。
五是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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