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婧 徐昆) 5月31日,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即将于6月1日实施的《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省能源局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加强学习宣传,加大《条例》的渗透力。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传统网络和新媒体,采取图文解读、新闻发布、公益广告、专题讲座、知识竞答、主题宣传等形式,结合《条例》的颁布实施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加大《条例》的普及和推广力度,积极引导鼓励公民、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参与管道保护事业,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明确执法标准,提升《条例》的执行力。为进一步规范油气领域行政执法行为,避免出现过罚不相当、同案不同罚等不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情形,将重点围绕“罚与不罚”“怎么罚”“罚多少”的问题,在综合考虑违法情节、违法手段、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基准》,对行为认定、裁量选择以及法律适用等进行细化,与即将出台的《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行政执法制度》,系统明确执法实施规范与标准,丰富国家管道保护法、省管道保护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内容,共同构建多维度、全方位的管道建设和保护立体执法制度体系,让政府公共管理服务“有章可循”、基层执法工作“有标可依”。
新闻发布会现场
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条例》的支撑力。将配套制定《贵州省高后果区风险防控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在役管道高后果区的识别与管控进行规范,明确识别及风险防控技术内容;制定《贵州省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管段编号试行规范》,对高后果区管段编号的工作内容和方法进行细化;制定《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临时用地后续补偿办法》,对《条例》关于临时用地后续补偿创制性条款进行深化细化,积极探索解决土地权利人和企业双方权益保障的难题,以及地方政府保护管道积极性等问题;制定《贵州省长输油气管道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加强全省管道的统一管理和隐患监测,提高风险防控效率;制定《贵州省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保护建设基本标准》,提高企业管道运行保护建设能力;制定《贵州省油气管道突发险情评判标准和预警响应规定》,对突发险情评判标准和预警响应规定的建设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制定《管道专业应急队伍救援服务指南》,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水平和质量。
一审:罗亚楠
二审:李柏杉
三审:彭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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