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关于健全规范全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发现和整改工作机制的意见》,对主动发现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创新提出了“三三制”现场检查法。
“三三制”现场检查法,即在执法检查方式上明确采取“巡查、明查、暗查”三种方式,在执法检查方法上明确实行“访群众、查厂外、查厂内”三个环节,在责任落实上实行新的网格化管理。
“三三制”现场检查法是把群众(我们的服务主体)、环境要素、环境质量变化(我们的职责所在)、污染源(我们的监管对象)统一到一个机制和模式里,从这3个领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脚点放在群众满意度上,得到生态环境部的高度肯定,它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创新提出现场检查落实访群众内容。在全国创新将访群众纳入环保执法监管范畴,明确规定把“走访群众”作为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将访群众贯穿问题排查、问题整治的始终,把访群众作为生态环保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行动,按照“四个访”的要求主动排查和发现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即通过访群众发现问题,了解解决问题的措施是否有效、了解解决问题的效果,了解问题是否反弹和群众是否满意。
强化巡查在执法监管中的基础地位。创新将巡查作为环境监管工作方式,弥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改革后监管覆盖面不够的问题,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与日常巡查和暗访暗查结合起来,开展污染源和自然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的定期巡查,实施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和环境要素的全覆盖巡查。
全面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定《贵州省生态环境系统网格员工作手册(试行)》,内容包括了网格管理职责、网格面积范围、人口分布情况、环境要素、环境风险点、污染源基本情况,以及网格员走访调查的情况等,进一步压实压紧各级网格员的责任,推动“三三制”的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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