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贵州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在全国处于前列。我省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确保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在高位优良水平,全面完成国家年度考核目标。
强化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管控。开展全省中心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每日预报空气质量情况。执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适时通报双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污染天气进行提示提醒。建立“日监控、周分析、月调度、季汇总”的机制,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管控,对单月或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同比下降明显的城市进行预警、通报或约谈。
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督促各市(州)人民政府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协调机构,高位推动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常和应急管控工作。先后三次组织召开中心城市环境管控工作会议,与9个市(州)人民政府会商,对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进行“一对一”研究和安排。在冬季集中出现污染天气的时段启动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组织各市(州)制定并修订中心城市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不断优化调整应急管控启动条件、管控措施。指导各市(州)制定《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制定印发《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督察方案》,据此对各中心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进行针对性的明查暗访。
加强技术指导和帮扶。对各市(州)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帮扶。在污染过程中,安排技术人员加密预报、研判实时数据并进驻现场对污染天气管控进行技术指导。统筹调度使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支持地方配置道路洗扫洒水车、高空实时监控系统、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监测设备等。
加强污染治理。配合省住建厅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完成8家钢铁企业25项超低改造任务、14家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完成66家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性抽测和19家重点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
下一步,我们将制定实施贵州省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打好污染天气防控、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加强对各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督查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我们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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