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生态环境再上新台阶”的奋斗目标,将新国发2号文件涉及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4个方面24项具体政策措施用好用足,从改善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生态文明试验区制度体系、积极推进低碳循环发展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抓落实,使我省优良生态环境优势持续巩固提升,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深化污染防治攻坚。紧盯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和固废治理、环境风险防控五场标志性战役,重点实施白酒、锰、磷、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工业园区七个专项攻坚行动,系统性解决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和城镇、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问题,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实现新的突破。
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持续推进中央层面反馈问题和省级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加强与群众沟通,提升信访件办理满意度。深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督,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深化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行“三三制”现场检查工作法,重点推进我省长江流域工业污染、生活污染、面源污染、水域生态破坏等问题排查,主动发现和整治一批突出问题。
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以火电、建材等行业为重点,统筹开展减污降碳深度治理,促进企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改造,完成国家下达的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建设。严把“两高”(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全面推行清单管理、事前介入服务、全程跟踪服务、台账管理、“三线一单”、“预评估”6项措施,优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选取工业园区或企业集群探索开展整体审核,对重点行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赤水河、乌江流域沿线和“三州”民族地区为重点,深化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受理命名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适时启动一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确保“绿盾2017-2021”发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0个重点问题整改销号达100%。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启动《贵州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编制,完成乌江流域生态状况评估。
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实施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建立完善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措施,探索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市场化实现机制、生态补偿制度、绿色金融等课题研究。在贵阳市、六盘水市试点开展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排污许可与入河排污口设置衔接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支撑保障,推进《贵州省赤水河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等环境立法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和专业工作能力。坚持从严基调,突出改进作风,坚持铁腕治污,密切联系群众,提升问题发现整改能力,注重在污染防治一线锻炼干部,持续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贵州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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