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新武:组织、支持和参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22-05-17 16:02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5月17日下午15:00,《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一楼第五会议室召开。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分党组书记朱新武回答了中国新闻社记者的提问,问答如下:

  中国新闻社记者提问

  记者:能否再详细介绍下《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突出特点?

  朱新武答中国新闻社记者提问

  朱新武: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刚才,云泓同志已经介绍了《条例》的特点,从立法机关的角度,我再作一个补充介绍,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体现了社科普及的公益性质。《条例》明确,社会科学普及是公益性事业,组织、支持和参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是对社科普及工作性质的科学定位,也为社科普及工作的发展确定和规划了根本方向。

  二是凸显了地方特点。我省是民族省区之一,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等多姿多彩、交相辉映,也是我省社会科学研究普及的重要内容。为此,《条例》将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阳明文化、“三线”文化等特色文化,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和新时代贵州精神作为社会科学普及的重要内容。同时在社会科学普及形式和载体上,还将遍布我省城乡各地特别是民族地区的铜鼓坪、鼓楼、芦笙场、风雨桥、乡村戏台、道德讲堂、特色讲堂等等平台均纳入社科普及活动场所范畴,并结合民族民间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科普活动。

  三是充分运用互联网+科普形式。《条例》规定,社会科学普及可采取编写制作应用软件、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利用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新媒体和传统口头传承,以及公共场所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创新科普思维,以新技术、新媒体、新内容,“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推进“互联网+科普”工作。

  我就补充这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