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本网记者 徐昆) 5月14日,记者从习水县人民法院东皇法庭获悉,近日,该庭成功执结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从审判到执行完毕仅用时60余天,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拆除房屋义务。
2018年3月,习水县某公司位于马临街道办闲置的土地上,在2个月时间里,凭空出现了一栋房屋和钢架棚,让该公司很是苦恼。
经调查发现,原来,因公司所有的工业用地长期闲置,房屋相邻的当地村民罗某便擅自在上面搭建钢棚,修建了房屋。公司发现后,多次要求罗某停止侵害,拆除房屋、钢筋棚,但罗某拒绝履行,双方产生争议,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未果。最终该公司诉至东皇法庭,请求判令停止侵害,拆除房屋、钢棚、楼梯并恢复原状,支付土地占用费75000元。
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执法
受理该案后,东皇法庭判决罗某立即停止侵害,拆除其修建的上述房屋、钢架棚等设施。判决生效后,因罗某拒绝履行,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违法钢棚和房屋成功拆除
东皇法庭在执行过程中,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作出执行方案,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当地党委作了汇报,得到党委的高度重视,调度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社区参与协调工作。在相关部门和法庭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反复做工作,被执行人罗某于5月7日将修建的建筑拆除完毕,将土地交付给公司使用,并自行承担了所有拆除费用。
一审:丁 ?z
二审:李 蓓
三审:彭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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