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人社部门在支持工业和服务业等特殊困难行业企业稳岗就业、社保减免方面出台了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帮助工业、服务业纾困解难。
稳岗就业方面。一是优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对于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二是优化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政策。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等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补贴。三是优化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于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四是优化创业扶持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主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创业租用的场地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按照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场地租赁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社保减免方面。一是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时间延期至2023年4月30日,执行费率为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0.3%。二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仍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至90%。三是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用工服务方面。主要是强化企业用工服务,积极对接引进的各类重点企业,开展走访上门服务,推进解决重点企业用工问题,等等。
职业技能培训方面。一是支持企业规范开展职工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支持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根据职业(工种)不同,每名员工补贴1500元—4500元。二是支持企业通过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方式大力培养技师、高级技师。按“谁支出培训成本,补贴谁”的原则补贴企业或企业职工,每名技师或高级技师补贴4000元—8000元。三是支持企业和技工学校开展学徒制培训,按培养标准不同,每培养一名学徒补贴企业4000元—6000元。四是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开展“短平快”培训,按培训人数和天数不同,补贴企业每人每天60元。五是实施数字技能培训,加强互联网、共享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职业企业培训,按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职工就业情况,每名培训职工补贴企业500元—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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