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从省委宣传部召开的“‘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迎接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纪检监察专场”获悉,五年来,贵州从监督、机构改革、完善制度等方面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和人员转隶融合。将省管国企、普通本科高校纪委书记任命为驻企(校)监察专员,在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依法授予监察权。省监委以“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为主题,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全省监察机关实现向本级本届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全覆盖。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将省级派驻机构个数从34个优化调整为24个,将3家省管金融企业纪委改设为派驻纪检监察组,选定3家省管国企和3家普通本科高校开展派驻改革试点,指导市县完成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合理设置直属事业单位。在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实行“监审分设”“审复分离”,构建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机制。
制定涉及监督执纪执法规范性文件170个,形成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为主、其他配套制度为辅的纪检监察工作“1+N”制度体系。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统计等监督贯通协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协作衔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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