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设立“慈善奖” 分为四类 每3年评选一次

2022-03-09 09:55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吴蔚 实习生 何美) 3月8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贵州将设置“贵州慈善奖”,表彰贵州省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单位、机构、个人、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该奖项每3年评选一次。

  贵州慈善奖”奖项分为四类:分别为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贵州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简称《办法》)明确了评选条件,并规定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个,其中,慈善楷模奖不超过30个,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不超过20个,捐赠企业奖不超过30个,捐赠个人奖不超过20个。

  凡慈善行为主体在本省或慈善行为发生地在本省的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品牌慈善项目,长期从事慈善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相关人员等都可以参选。慈善楷模、捐赠个人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行业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干部,且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按照《办法》规定,“贵州慈善奖”称号由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并由其组建当届“贵州慈善奖”评委会,评委会由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级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机构的代表、慈善领域的专家、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组成。

  此外,参评单位、机构、个人、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若在填报参评材料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或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失信行为的单位、个人;评委会不授予“贵州慈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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