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3月5日起正式施行

2022-03-04 12:16来源:中国日报网

  3月3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2021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的《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2年3月5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指出,由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责,各有关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各自职责做好志愿服务有关工作。《办法》不仅保障了志愿服务相关主体的权益,还规范了志愿服务活动。

  根据该《办法》,志愿者可获得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知识信息、技能培训,以及必要的物质条件、安全保障,并无偿获得本人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同时,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应尊重志愿服务对象意愿,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报酬。城乡社区、单位内部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本单位同意成立的团体,可以在本社区、本单位内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不具备独立登记条件的组织,可以按照规定向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申请成为其团体会员”。

  同时,《办法》还规定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志愿服务协调机制和服务体系,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志愿服务活动,应接受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违背志愿服务宗旨的活动和违法活动。

  另外,《办法》还确立了志愿服务的信息化保障、组织培育等机制,进一步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通过政府合理安排资金、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捐助、设立志愿服务基金、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等方式,为志愿服务提供资金保障。

  近年来,贵州省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已基本形成,志愿服务参与主体日益广泛,志愿服务内容范围不断扩展,但也还存在志愿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待加强、志愿服务活动不够规范、保障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的施行将成为解决志愿服务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能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更好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国日报贵州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