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本网记者 程曦) 1月17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受理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数量逐年下降。2018年收案4518件5537人,2019年收案3156件4115人,2020年收案2392件4057人,2021年收案1801件2829人。2021年,全省法院一审受理毒品犯罪案件数比2018年下降60.1%,被告人数下降48.9%。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8年至2021年毒品犯罪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每年总结全省法院禁毒工作,分析毒品犯罪形势,做好下一步工作部署。各中院定期报告辖区两级法院毒品案件审理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省法院对全省毒品犯罪呈现的新态势、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调研,及时解决毒品案件审判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规范刑罚适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制定《关于打击毒品犯罪适用刑法量刑工作指南(试行)》,突出打击重点,结合全省毒情形势,对重点严厉打击十三种严重毒品犯罪,依法提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最低起点刑,严格把握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等八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与此同时,与省公安厅等部门建立毒品犯罪嫌疑人财产专项调查制度,明确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当对毒品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存款、对外投资、股票债券、房地产、车辆登记等财产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对毒品犯罪嫌疑人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或者洗钱,逃避刑罚执行,并随案移送财产专项调查书面材料。切实加大对犯罪分子的经济制裁力度,给毒品犯罪分子以经济上的打击,摧毁其经济基础,削弱其再犯罪能力。
具体工作中,全省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充分发挥刑罚手段惩治毒品犯罪活动的职能作用,重点打击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职业毒犯、惯犯、累犯、毒品再犯,向农村地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贩卖毒品,外流贩毒的组织者、骨干成员,地域性、家族式毒品犯罪的组织者、骨干成员等十三种严重毒品犯罪。
2018年至2021年,全省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毒品犯罪分子共计3330人,重刑率为23.3%,其中2018年为18.6%,2019年为25.3%,2020年为25.4%,2021年为26.3%,均比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高十几个百分点。毒品犯罪缓刑适用率逐年降低,2018年为3.3%,2019年为2.2%,2020年为2%,2021年为1.9%,均比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缓刑率低二十几个百分点。
一审:丁?z
二审:李蓓
三审: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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