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本网记者 程曦) 1月17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等四个罪名案件数量超全部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99%。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8年至2021年毒品犯罪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至2021年,全省法院审结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涉及罪名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窝藏、转移、隐藏毒品、毒赃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等10个罪名。
为严惩严重毒品犯罪分子,贵州法院重点打击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职业毒犯、惯犯、累犯、毒品再犯,向农村地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贩卖毒品,外流贩毒的组织者、骨干成员,地域性、家族式毒品犯罪的组织者、骨干成员等十三种严重毒品犯罪。
2018年至2021年,全省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毒品犯罪分子共计3330人,重刑率为23.3%,
一审:丁?z
二审:李蓓
三审: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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