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
关于贵州省“十四五”
节约用水规划的批复
黔府函〔2021〕221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请求审批贵州省“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的请示》(黔水呈〔2021〕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由你厅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二、在规划实施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思路,以实现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为目标,以农业、工业和城镇生活节水以及非常规水源利用为重点,以节水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节水科技创新和市场机制改革为动力,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管住用水,实现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你厅要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改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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