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1月5日上午10:00,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洪成回答了多彩贵州网记者的提问,记者问答如下:
多彩贵州网记者提问
多彩贵州网记者:请问《条例》的出台对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何重大意义?谢谢!
胡洪成答多彩贵州网记者提问
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洪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事关森林资源安全、生态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近年来,我省有松材线虫等外来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虽然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但是潜在威胁一直存在。尤其是松材线虫病被称为“松树的癌症”,自传入我省以来,已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生态损失。一旦防治失控,将给赤水河流域、梵净山自然保护区乃至全省森林资源造成严重损失,给生态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条例》颁布前,我省没有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而早在上世纪80年代,国务院就颁行了《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两部行政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用法治手段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控制、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疫情起到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是依法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里程碑事件,特别是进一步做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防控工作有重大意义。同时,对推进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相关新闻
全面深改围绕六大领域立柱架梁夯制度 深刻改变中国 2016-12-29 | |
全面深改三年:渐入佳境 次第开花 2016-12-29 | |
【深读深改】架梁立柱夯制度 改革进入施工高峰期 2016-12-29 | |
【2016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之一】深化流通供给侧改革 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2016-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