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贵州省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9年全面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贵州省老旧小区改造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贵州省共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400余个,惠及30余万户居民。其中,2021年计划改造761个小区,实际开工766个小区,惠及17.04万户居民,超计划实施改造,累计完成投资约23亿元。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惠民利民工程以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贵州省财政部门已将其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范围,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安排资金主要支持老旧小区水电路气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小区房屋公共区域修缮等基础类改造内容。2019年至2021年中央和省共安排了17.83亿元资金支持30.67万户老旧小区改造,截至目前,资金已全部下达。此外,贵州省发展改革委陆续安排资金47.6亿元用于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惠及19.46万户老旧小区群众。
据了解,我省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了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增加了公共卫生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等配套设施;增设了停车设施缓解停车难问题;增设消防、安防设施,消除了大量的安全隐患;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环境,营造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改造或建设休闲场地,为邻里交往、居民活动提供公共空间,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下一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协调配合,加强督促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继续聚焦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安全设施、基础设施改造,推动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完善老旧小区改造长效管理机制,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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