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理会:居民可通过直接出资等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021-12-30 16:49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贵州省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管处处长苗理会回答了贵州画报记者的提问,记者问答如下:

  贵州画报记者提问

  贵州画报记者:老旧小区改造关乎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及生活品质的提升,但不是所有的居民都愿意出资参与改造,如何解决居民出资意愿不强的问题?谢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管处处长苗理会回答记者提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管处处长苗理会:谢谢你的提问。老旧小区改造是切实改善老百姓生活条件的惠民工程,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光靠政府财政投入是不可持续的,需要居民的积极参与。居民可以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住房公积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我们专门出台了利用住房公积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政策,支持居住小区纳入当地老旧小区改造的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加固房屋结构、增设安防设施、修缮门窗及室内水(电、气)管线等住房改造。支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屋面及外墙防水、外墙及楼道粉饰等房屋本体改造和道路、照明、绿化、加装电梯等配套设施改造。我们在印发的《贵州省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南》中,对于居民出资加装电梯的资金分摊比例也给出了指引,供各地参考。居民可以通过一些设施改造完成后的付费使用,如停车场改造以后通过有偿使用,来支持停车场的改造、维护和建设费用。此外,居民还可以让渡一些共有的公共空间和资源,比如说共有的房屋,可以做养老、食堂、抚幼等公共服务设施,通过收益来支持改造效果的维护也是一种出资方式。居民可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改造,居民的参与也是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