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王信) 12月22日,遵义市人民政府举行《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宣布《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于2022年1月10日起实施。
《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于2021年11月26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将自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53条。分为“总则”“保护对象”“保护措施”“传承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六个部分。
《条例》重点规定了发展文旅产业、发掘研究文化遗产资源、创作文艺作品、举办陈列展览、发展红色文化培训、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等内容。同时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虚构、否定英雄烈士、革命先辈和模范人物的事迹,禁止从事有损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环境氛围的活动。
一审:余从源
二审:余旭
三审:唐全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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