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贵州省技术创新联合会等社会组织:
经立案调查,贵州省技术创新联合会等23个社会组织(名单附后)未参加2018年、2019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对你们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本机关已于2021年4月13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你们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年第01号)。现公告期满,你们未提出异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贵州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佳希电话:86832008
贵州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21日
来源贵州省民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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