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收费,贵阳要定“标准”,现征求意见

2021-12-22 09:57来源:贵阳网-贵阳晚报

  近日,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阳市教育局、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开对《关于加强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通知》中,对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以下简称学科类培训)项目范围、对象、班型和标准课程时长、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等进行了明确。

  其中,培训项目如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为学科类培训项目:(一)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主要为提升学科学习成绩服务。(二)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三)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四)结果评价:对学生的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学科类培训的范围和对象为贵阳市辖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

  在班型和标准课程时长方面,班型设置:分为小班(1—9人)、中班(10—35人)、大班(35人以上)三种班型。标准课程时长:45分钟/课时。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范围——10人以下(含一对一)小班:35元/课时·生;10-35人中班:25元/课时·生;35人以上大班:15元/课时·生。各班型可在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下浮不限。

  《通知》要求,各学科类培训机构要按照规定,通过收费场所、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学科类培训项目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此外,各培训机构要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无权自行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通知》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为期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件等方式进行反馈。联系人:吴燕芸,联系电话:0851-87989601 18985552889,电子邮箱:gysfgw.wyy@guiyang.gov.cn,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金融城7号楼23楼2316办公室(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和收费管理处)。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余杨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