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贵州省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文化单列课题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经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批准,共有10项申请获准立项(名单见附件1)。请各课题管理单位和负责人按照《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相关课题管理合同,对立项课题加强管理,确保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分二次拨付: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18万元,课题鉴定验收过关后拨付结题经费2万元。
2、课题研究期间,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至少2篇论文,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贵州师范大学学报》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且标注“贵州省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文化单列课题阶段性成果”字样。
3、课题管理单位对立项课题须进行配套。课题研究经费的直接和间接费用各占50%。课题管理单位在统筹管理使用间接费用时,应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充分发挥科研经费的激励作用。
4、本《通知》未尽事项,按《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管理办法》和课题立项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附:贵州省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文化单列课题立项名单
贵州省社科规划办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