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晓刚、张再杰:着力推进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

日期:2021-03-31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字号:【     浏览量:

 

编者按:本文刊载于2021年3月31日光明网理论频道,作者任晓刚、张再杰分别系贵州绿色发展战略高端智库研究员。


  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是以创新要素政策、创新主体政策、创新关联政策、产业创新政策、区域创新政策、创新环境政策、开放创新政策和反馈政策为核心,分别影响科技创新体系的要素、主体、关联、产业、区域、环境、开放和反馈,其本质是政府影响国家科技创新体系运行与发展的行为和措施。《“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明确提出了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创新型人才规模质量同步提升、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及创新创业生态更加优化的战略目标。面向“十四五”,我们要围绕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以激发人才活力为重点启动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创新生态。这就要求我国通过制度创新、政策突破、体系完善等一系列改革创新手段,优化技术市场环境,促进技术转移转化效率,提高科技创新水平,逐步推动我国迈入科技创新强国。要想更好更快地完成科技强国目标,必须着力推进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为科技创新搭建平台,助推我国科技创新全方位发展。

  一、推进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推进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不仅为发挥科技创新政策的功能提供了系统指引,为承接科技创新政策的配套措施提供了框架依据,还为优化科技创新政策的目标提供基础保障。

  为发挥科技创新政策的功能提供系统指引。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不仅能为多样化的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功能提供引导,还能适应科技创新政策工具的复杂性、交织性特征。认识和理解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的整体性、全局性和系统性,是完善科技创新政策的重要基础。从国家创新体系角度出发,涵盖科技创新政策缘由、政策目标、科技绩效、综合实力和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政策,为科技创新问题分析和策略制定提供有价值的导向指引,推动科技创新体系稳定有序地运行与发展,促进国家整体科技创新效率不断提升,彰显科技创新政策体系重要的基础理论性和指导实践性。

  为承接科技创新政策的配套措施提供框架依据。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是对接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是形成和落实科技政策配套措施的依据。可以依据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主要要素,把握好承接科技创新政策的配套措施重要内容,根据人、才、物等落实科技创新要素政策;以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等为依托,落实科技创新主体政策;参照科技创新主体相互关联、相互协作机制,落实科技创新关联政策,参考特定产业出台政策;依照区域创新发展水平,落实差异化的科技创新政策;依据科技创新生态环境,落实科技创新环境政策;根据科技创新国际开放环境,落实科技创新开放政策。

  为优化科技创新政策的目标提供基础保障。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及深化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改革创新,能有效提升科技创新政策工具的作用,优化科技创新政策的目标。科技创新进程中,深化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改革创新,可以快速适应科技创新体系结构和规模的变迁,与科技创新体系实现更加合理的匹配,推动科技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还可以优化科技创新政策目标,推进科技创新政策体制机制改革,有助于实现建立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的侧重点

  推进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需注重科技创新政策目标、要素禀赋协同演化、科技创新政策评估三大侧重点。

  注重以科技创新政策目标为着力点。科技创新政策目标包含了支持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目标以及相关目标。为适应产业快速发展,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必须及时调整各类科技创新政策目标,同时调整科技创新政策工具,以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工具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政策目标,使二者达到最佳组合,以提升科技创新的效率。

  注重以科技创新政策与要素禀赋协同演化为支撑点。随着我国产业结构不断转型升级,创新水平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政策应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技术吸引吸收以及开放创造相互促进、相互适应。一方面,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协同发展演化,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使企业从低端价值链向高端价值链跨越,还有助于加快对外资技术、管理经验等的吸引吸收,提升创造创新活力。另一方面,科技创新政策具有区域性、行业性和行业内部性等重要特征,必须运用多种工具、多种方法、多类指标划分创新水平,细分科技创新政策,以促进与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和不同行业内部的创新程度相互适应。

  注重以科技创新政策评估公平竞争为落脚点。科技创新政策评估体系在评估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的准则。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市场化导向机制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发挥政府相机引导机制作用。两者形成合力,为合理优化科技创新政策提供方式方法,也为创新科技创新政策注入新动力,并共同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评估体系走向治理现代化。

  三、推进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的保障举措

  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政策多方面的功能,必须衔接好科技财税政策、科技金融政策、科技人才政策以及科技服务,来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优做强科创产业,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加快科创产业链构建,推动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加快传统科创产业转型升级及促进科技创新产业质量提升。例如,北京市通过发布《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创30条”)以及《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为北京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创造了更为有利条件,也为北京发挥推进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的先行先试示范效应夯实了基础。

  科技财税政策是推进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的根本保障。具体而言,一方面,可以通过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增强对科技创新基地的投入力度,以解决关键技术创新问题;另一方面,创新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模式,转变财政投入方式,以解决集成性技术创新问题。“科创30条”要求持续提高市区两级财政科学技术经费投入水平,进一步加强了科技创新统筹力度,在具体落实中,要求健全科技创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化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流程,且针对不同时期的科技型企业予以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

  科技金融政策是推进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科技金融政策有助于形成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体系和适合科技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是适应创新主体结构向以高科技企业为主、多类型主体协同转变的重要方式。不仅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要素流动配置,而且有助于优化科技金融产业布局,开创金融科创中心建设的新格局,实现科技创新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机制,增强科技创新要素集聚功能。

  科技人才政策是推进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的关键保障。“科创30条”突出了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重视科技创新人才“如何来”“如何去”“如何管”“如何用”四大核心问题。优化人才政策,可以通过健全科技人才吸引体系发现科技人才,通过科技人才本地培养造就科技人才,畅通科技人才流动渠道管理科技人才,提高科技创新人才激励强度和优化科技创新评价机制以激励科技人才,从而为解决好推进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科技创新最为关键的人才问题提供新思路。另外,还需构建科研人员诚信体系以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为构建激励长效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科技服务是推进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的重要推力。培育科技服务,有利于培育发展科技创新的新动能。一方面,数字化科技创新服务,借助互联网和移动终端力量,将数字化对象、数字化场景和代理服务三要素有机整合,实现科技创新服务的数字化、移动终端化和普惠化。另一方面,大数据信用信息中心建设,推动形成大数据基础上的信用信息整合及其开发平台,有助于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科技创新个人或单位的信用状况,降低科创信用信息查询费用及成本,输出全面准确的征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