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再杰:破解科技创新的“孤岛现象”

日期:2020-04-09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网 字号:【     浏览量:

 

编者按:本文载于202049人民日报海外网,是我省新型特色智库“贵州绿色发展战略高端智库”的研究成果作者张再杰,系贵州绿色发展战略高端智库研究员。文章指出,要破解科技创新的“孤岛现象”,一要树立正确的科技创新价值导向,二要改革科技创新评价机制,三要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科技创新是引领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体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部分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也存在科技投入和产出数量的质量和效率仍需提升,核心技术还需突破,整体创新能力和动力不足等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仍存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畅,在外部和内部都还存在“闭路循环”,制约了科技创新的活力和动力。要紧密衔接创新和转化的各个环节,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互动,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增强科技进步对现代化事业的贡献度,就必须破解科技创新的“孤岛现象”。

一是要树立正确的科技创新价值导向。价值导向决定了科研工作发展方式。科技体制改革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闯难关,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在各类创新领域中,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技创新处于最重要的地位,对生产关系起着决定性作用。科技创新既不是赚钱的利器,也不是评职称的工具,要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科技创新的着力点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把发力点聚焦到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变革上,把行动统一到建设科技强国的目标上来,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突破口,产出一批服务于我国现代化进程的科技创新成果。要强化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逐步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完善政府的引导、服务、监管功能,着力解决科技创新资源分散、重复、低效的问题,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实现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一条龙”转化。

二是要改革科技创新评价机制。体制机制创新是激发科研活力的必然要求。科技创新及其成果决不能仅仅落在经费上、填在表格里、发表在杂志上,而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推动力,转化为人民福祉。一方面,要破除“四唯”等旧模式,“不拘一格降人才”,降低准入门槛,坚持结果与实效效导向,引导实践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共同投身科技创新浪潮,形成百舸争流的局面,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科技创新网络体系。推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产学研主体的深度融合,推动学科之间、科学和技术之间、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互动互进,在交叉融合中迸发出高质量科技成果。另一方面,要充分强化知识在劳动中的价值体现,体现科技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突出作用,尊重知识价值,体现知识报酬,让科技工作富有吸引力。要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成果质量、社会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遵循各类科技工作的规律,实施差异化评价考核,改变“永久牌”标签做法,促使科技人才能上能下。改变以将论文、专利、资金数量等“形式”作为科技成果评价的单维评价,正确对待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增强科技人员的获得感和认同感,让科技工作人员“硬气”起来。鼓励引导科技创新人员走出实验室、办公室和校门,强化政、产、学、研的深度融合,推动人、财、物更多向科技创新一线倾斜,投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中,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潮头”实践、感知、创造。在职称评定、科研奖励等方面进行引导,注重科技创新的基础性和过程性研究工作,提高科研工作“冷板凳”的温度,鼓励科技人员从职称等功利的“快车道”上慢下来,潜心开展基础性、引领性、系统性研究,产出标志性成果。

三是要优化科技创新环境。良好的发展环境是科技创新的根本保障。要做好科技人员的后勤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科技人员松绑减负,切实解决为科研管理中表格多、报销繁、牌子乱、检查多、数据孤岛等突出问题,建立服务于人的创造性活动的科研管理机制,让科技人员放开手脚,勇敢去闯。围绕创新和转化各个环节,强化政策供给,明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不同环节的功能定位,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激情和活力,提供良好的研究环境,充分释放创新活力。构建信息共享平台,构建面向全社会的产学研信息收集和发布网络平台,打造集咨询、检索、申请、评估、审批、交易等功能与一体的服务平台。鼓励协同创新和开放科技创新,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全方位加强国际国内科技创新合作,在综合性强、周期长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中发挥协同作用,在新兴前沿交叉领域成为开拓者。加强科技中介建设,发挥其服务、评估、经纪和咨询等职能,为科技创新实体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注重创新性人才培养,在用好、吸引、培养上下功夫,破除阻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合理设置成长机制,努力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人才成长的育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障科技人员创新成果,有效维护科技成果评价的客观公正和权威性。打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企业、政府决策的通道,建立科技咨询支撑决策的科技决策机制,提高转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