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卷四一《地理志五》西京大同府弘州顺圣县条谓“高勳镇幽州,奏景宗分永兴县置”。中华书局原点校本于此条下出校,谓“据《纪》应历十三年(963)正月、卷八五《高勳传》及《金史·地理志》,景宗应作穆宗”(《辽史·地理志五》校勘记六,中华书局1974年版)。陈述先生《辽史补注》(中华书局2018年版)亦认为“景宗”应作“穆宗”。中华书局2016年修订本《辽史》校勘记沿袭此说,谓“‘景宗’疑当作‘穆宗’。按本书卷八五《高勳传》及穆宗、景宗《纪》,高勳镇幽应在穆宗时。《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上》弘州顺圣县条曰‘辽应历中置’”。学界亦多采点校本校勘记之说,认定《辽史·地理志》所记“景宗”当为“穆宗”之误。近年唯有林鹄先生据保宁六年(974)《石重贵墓志》载幽州“卢龙军节度推官”牛藏用为高勳“幕吏”,推测景宗时高勳仍任南京留守,进而对点校本校勘记提出质疑(《南望:辽前期政治史》,三联书店2018年版)。可惜因证据略显单薄、迂回,未能引起学界重视。
景宗时高勳之官职
上述校记关节处在景宗朝高勳究竟有没有继续担任南京留守,出镇幽州。《辽史·高勳传》谓“(应历)十七年,宋略地益津关,勳击败之,知南院枢密事”,《辽史·穆宗纪下》载应历十八年五月丁酉,“(穆宗)与政事令萧排押、南京留守高勳、太师昭古、刘承训等酣饮,连日夜”,《辽史·景宗纪上》及《萧思温传》皆谓应历十九年二月南院枢密使高勳等立景宗。故学界普遍认为高勳于应历十八年左右升“南院枢密使”,此后不再担任南京留守。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统和十八年(1000)《高嵩墓志》(以下简称《嵩志》)谓墓主“保宁元年,授东头供奉官、银青崇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兼监察御史、武骑尉。壮室方居,殿庭初历,出纳惟允,夙夜恒廉。发言备辒于忠亲,伸志愿从于军仵,天子闻而嘉之。乃为枢密使、大丞相、秦王高公兼南面行营诸道兵马都总管、燕京留守,绾彼全军,时求骁勇,俾离鸳列,命贯戎韬。秦王奉睿旨之明伸,重近臣而来统,观其伟度,知有沉谟。遂于保宁三年用为右厅直第一指挥使”(拓本照片及录文见杜晓红、李宇峰:《辽宁朝阳县发现辽代高嵩高元父子墓志》,《辽宁省博物馆馆刊(2011)》,辽海出版社2011年版)。此“秦王高公”即高勳,知勳在保宁初执掌枢府时仍兼任燕京(南京)留守。
因此条记载事关紧要,故不可不详察。若墓志撰者或刻工疏漏草率,误将穆宗朝事置于景宗朝,则《嵩志》可靠性势必大打折扣。好在墓主履历足以表明《嵩志》行文时序并无淆乱之处。
《嵩志》载墓主“统和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薨于白石山之西行次,享年六十”,上推可知高嵩生于会同三年(940)。《嵩志》复谓墓主“自三十而入仕”,知高嵩于969年入仕。是年,辽穆宗被弑,景宗即位,改应历十九年为保宁元年。此与《嵩志》载墓主入仕时“逢九五以在天,则景宗皇帝运起龙飞”,保宁元年以“东头供奉官”起家完全吻合。由此可知,高嵩在穆宗朝尚未释褐,他获高勳提携必定在景宗朝。是故,《嵩志》序次准确,高勳在景宗保宁三年仍兼南京留守,镇抚幽州。
再据前文之《石重贵墓志》,保宁六年重贵亡故,“大丞相、秦王怀旧君之义,命幕吏直书其事而志于墓石”。大丞相、秦王即高勳,幕吏即墓志撰者“卢龙军节度推官、将仕郎、守右拾遗牛藏用”(都兴智、田立坤:《后晋石重贵石延煦墓志铭考》,《文物》2004年第11期)。彼时,“卢龙军节度”例由南京留守兼任,高勳将“卢龙军节度推官”视作“幕吏”,说明高勳在保宁六年仍为南京留守。至于高勳何时卸任南京留守,史无明载,笔者推测很可能是在保宁八年高勳因罪流放铜州之时。
韩匡嗣继任南京留守时间蠡测
与上文相关的一个问题是,有些学者认为高勳的继任者韩匡嗣早在保宁二年或三年已接任南京留守,这显然与上述所论相抵牾。不过,这两种说法,并无明确的证据。
关于韩匡嗣出任南京留守的时间,《辽史·韩匡嗣传》谓“初,景宗在藩邸,善匡嗣。即位,拜上京留守。顷之,王燕,改南京留守”。《辽史·刘景传》称“景宗即位,以景忠实,擢礼部侍郎,迁尚书、宣政殿学士。上方欲倚用,乃书其笏曰:‘刘景可为宰相。’顷之,为南京副留守。时留守韩匡嗣因扈从北上,景与其子德让共理京事”。学界普遍将两段史料理解为景宗登基后不久(顷之),匡嗣出任南京留守。故清人吴廷燮《辽方镇年表》推测韩匡嗣始任南京留守在保宁二年,大部分学者则推测为保宁三年,可惜诸家大多没有说出如此系年的依据。唯有李谷城先生据清人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载保宁三年九月甲寅“(辽主)如南京。移上京留守韩匡嗣于南京,即以其子德让代为东京留守”,认定匡嗣于保宁三年留守南京(李谷城:《辽代南京留守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然而,《续资治通鉴》成书甚晚,且内容多有改动,学界罕以为据。检《辽史·景宗纪》,仅载该年九月“甲寅,如南京”,其下再无片语。毕氏文字当系杂糅《辽史》纪、传之辞,将匡嗣留守南京事系于保宁三年,亦即景宗第一次临幸南京之时,故毕氏之文实不足据。
细观《辽史·韩匡嗣传》及《辽史·刘景传》,“顷之”一词并不是直接针对景宗即位事,于匡嗣而言,接续的是“拜上京留守”;于景而言,承接的是“迁尚书、宣政殿学士”,此间究竟几度春秋,实难知悉。故匡嗣续任南京留守时间与笔者所论实无矛盾。高勳在应历末年至保宁八年间,盖以枢密使兼任南京留守,保宁八年高勳倒台以后,匡嗣得以接任南京留守。
辽初汉地统治策略的转变
高勳在穆宗末景宗初的职任,还牵涉到辽初对于汉地统治策略的转变。大同元年(947),辽太宗出兵攻灭后晋,曾委托赵延寿作为管理后晋领土的负责人。《辽史·太宗纪》及《赵延寿传》载太宗升镇州为中京,“以赵延寿为大丞相兼政事令、枢密使、中京留守”。
应历八年《赵德钧妻种氏墓志》谓德均及种氏长子延寿为“枢密使、中京留守、成德军节度使、太师、守侍中、兼政事令、大丞相、燕王”。对比赵延寿与高勳官职,就会发现二人皆以枢密使、大丞相兼任京留守,且高勳兼领南面行营诸道兵马都总管,握有军权。高勳职任透露出应历末年,穆宗当有仿照太宗晚期模式,委托高勳全权代管燕云汉地的意图。高勳的继任者韩匡嗣也曾短暂地以枢密使兼南京留守。《辽史·韩匡嗣传》称匡嗣“保宁末,以留守摄枢密使”。
大康九年(1083)《耶律元佐墓志》载匡嗣为“燕京留守、枢密使”(志石误将“匡嗣”刻为“知古”。金永田:《韩德威和耶律元佐墓志铭考释》,《文物》1998年第7期)。不过,景宗应该很快意识到继续以枢密使兼南京留守,容易造成地方尾大不掉的局面,高勳擅权及疑似有异志皆由此而发,景宗遂迅速免去匡嗣枢密使之职,改由郭袭出任南院枢密使。正是由于高勳以枢密使兼南京留守,可以全权负责燕云汉地的事务,他在景宗保宁年间才会上奏分割山后奉圣州之永兴县为顺圣县(后改隶弘州)。
综上所述,《辽史·地理志》所载“高勳镇幽州,奏景宗分永兴县置”,并无讹误。至于《金史》为何改称“辽应历中置”,已无从考究。或许金、元史官同样认为高勳在应历末年出任枢密使时不再镇燕,遂遽改景宗保宁间事为穆宗应历中事。稳妥而言,《辽史》此条当删去按断之语,出一异文校;《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上》“西京大同府弘州顺圣县”条“辽应历中置,金因之”下当补一异文校。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契丹文整理与辽史研究”(21VJXG01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