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系贵州省2019年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马克思主义在贵州的早期传播及影响研究(1917—1936)”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19GZYB44)。全文发表在《贵州社会科学》(CSSCI来源期刊)2022年第2期。作者为贵州民族大学多彩贵州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助理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文章详细梳理了延安时期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内容及其历史价值,总结归纳出新时代党的民族政策发展完善的经验启示: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维护国家统一,打击民族分裂;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共同富裕为旨归,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摘 要: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实际相结合,在充分认识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能够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民族政策,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做出了贡献。详细梳理延安时期党的民族政策,深挖其中的历史价值,为新时代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发展完善提供经验启示,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延安时期是指“1935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随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吴起镇(今吴起县),落户陕北,到1948年3月23日,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在陕北吴堡县东渡黄河,迎接革命胜利的曙光这近13年”。[1]该时期,中国革命经历了长征后期、全面抗战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革命形势的复杂变化,促使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在充分认识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民族政策,从而巩固和扩大了党的革命统一战线,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做出了贡献,并推动党的民族政策逐渐成型。正如有学者所言“延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民族纲领和政策逐渐成型的时期。”[2]可以说,延安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在党的民族政策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历史地位。因此,详细梳理延安时期党的民族政策,深入挖掘其中的历史价值,为新时代党的民族政策发展完善提供经验启示,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延安时期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内容
从1935年1月起,日军在华北地区制造了一连串事端,史称“华北事变”。“华北事变”不仅充分暴露了日本帝国主义灭亡中国的野心,同时也加剧了中日民族矛盾,使中华民族陷入了亡国灭种的深渊。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加快灭亡中国的步伐,1937年7月7日,悍然发动了“七七事变”,揭开了全面侵华的序幕。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站在全民族抗战的高度,以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下,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能够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民族政策,其内容如下:
(一)积极建立少数民族工作机构
“七七事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为了巩固和扩大西北革命根据地,成立了各种少数民族工作机构。这些民族工作机构,在抗战中积极开展民族工作,研究民族问题,极大地提高了党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尤其是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简称西工委)的成立,为党的民族工作开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该机构在异常艰苦的革命环境中拟定的《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和《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的提纲》成为党中央指导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党中央制定蒙、回地区各项具体政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从而减少了政策制定的盲目性。对此,李维汉指出:“我们党从事少数民族工作的历史已经很久,但是,以马列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为武器,系统地研究国内少数民族问题并开展少数民族工作则是从西工委开始的。”[3] 这也预示着党的民族工作开始走上了科学轨道。
(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
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保障少数民族经济利益,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的民族工作内容。1935年10月,党中央落脚陕北后,根据抗战形势的急剧变化,为了争取和团结各少数民族共同抗日,党制定了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的政策。如保障少数民族土地使用权、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工商业、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农牧业等。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土地使用权,党不仅针对过去汉人侵占蒙人土地和垦荒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而且对宗教用地也给予了具体规定。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还帮助少数民族积极从事运盐、打盐、贩卖牲畜等商业实践,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以鼓励少数民族发展工商业。此外,中国共产党根据蒙、回、维等少数民族大多生活在草原上的独特生存方式,积极帮助他们发展农牧业。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的政策,不仅大大地提高了少数民族人民生产生活的积极性,还广泛地宣传了党的民族政策,使少数民族人民自觉地加入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统一战线。
(三)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一直是党开展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1937年8月,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成立的陕北公学,是一所专门培养抗日干部的统一战线学校。为了抗战需要,1941年8月,党中央成立延安大学,这所大学是由陕北公学、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而成的。1941年9月,为了培养更多的少数民族干部,党中央决定在陕北公学民族部基础上成立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机构——延安民族学院。从1937年8月到1941年8月,在四年的时间里,陕北公学前后共培养了13000多名抗日干部,其中大部分都是从事民族工作的干部。此外,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也非常重视在革命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少数民族干部,经常会派遣一部分少数民族干部到民族工作的第一线,直接接受革命实践的锻炼,使一大批少数民族中高级将领迅速成长起来,为党的革命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灵活运用党的少数民族统一战线政策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积极争取和团结少数民族参加党的革命统一战线,在马克思主义统战理论的指导下,制定了党的少数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在党领导下的革命统一战线中,包含着两个联盟,“一个工人阶级同农民阶级、广大知识分子及其他劳动者的联盟,主要是工农联盟;另一个是工人阶级和非劳动人民的联盟,主要是与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4]而工人和农民的联盟是党革命统一战线的基础,这是由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阶级状况所决定的。对于少数民族而言,中国共产党若要与其结成巩固的统一战线,就要清楚少数民族中两个联盟的具体所指。其中,少数民族中的劳动群众主要是指农民和牧民,党只有广泛地团结少数民族中的农民和牧民才能巩固少数民族统一战线的根基;少数民族中的非劳动人民,主要包括奴隶主、农奴主、地主、牧主、土司、王公、贵族、头人以及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等,中国共产党必须与少数民族中的这些人士搞好团结,孤立其中的主要敌人,才能壮大自己的革命力量。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延安时期党灵活地运用了对少数民族的统战政策,在坚持对少数民族下层群众统战的同时,也采取了上下层同时并举的统战策略。
(五)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延安时期,党提出了一系列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方针及举措。1936年8月20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扩大红军运动的指示》中明确规定:“争取回民加入红军。估计到他们生活习惯上的许多特殊条件(如不吃猪肉),为回民新战士应单独组成连、排或班自办伙食,开始不应阻禁他们对宗教的信仰与习惯。”[5]415随着抗战形势的发展,党中央也提出了不同民族之间彼此尊重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要求。1940年11月,党就对晋察冀边区提出:“今后边区境内各民族更要相互尊重彼此之生活、风俗及宗教习惯。”[5]672抗战胜利后,为了推翻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独裁统治,党中央根据解放战争的新特点,进一步提出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方针和政策。1947年4月27日,党在《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中提出:“各民族互相尊重风俗习惯、历史文化、宗教信仰。”[6]正是这些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巩固和扩大了党的民族民主革命统一战线。
(六)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初步实践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保障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下,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给予初步实践。首先,在长征途中,中国共产党为了保障藏族同胞的民主权利,根据民族自决的原则建立了两个藏族革命政权,即格勒得沙共和国和波巴人民共和国。实质上这两个藏族共和国既不是独立的国家,也算不上藏族独立的自治机构,因为它们都是在红四方面军的领导下组建的,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正如《格勒得沙革命党党章》所规定:“本党完全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7] 可见,这是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区域自治的一次摸索。其次,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的成立。1936年10月,主要由红15军团和中共陕甘宁省委共同筹建的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获得成立。从行政隶属来看,该政府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地方行政机构,而是在陕甘宁省委领导下一个县级地方自治区域,因而“它是……中国共产党探索以民族区域自治方式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次重要尝试。”[8]再次,全面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民族区域自治的推行。为了实现民族团结抗战,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党中央的指导下,根据《陕甘宁边区政府施政纲领》“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5]678的指示,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始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工作。从1942年到1945年先后建立了定边县、新正县等蒙回民自治区和自治乡。最后,内蒙古自治区的建立。抗战胜利后,在东蒙“独立自治”的紧张局势下,中国共产党在前期民族区域自治经验的基础上,审时度势,对内蒙明确提出“在目前是实行区域自治,”[5]964 并指出:“内蒙自治政府非独立政府,……内蒙民族自治区仍属中国版图。”[5]1095经过艰苦的努力,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正式成立,为新中国成立后党正式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奠定了基础。
总之,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所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民族政策,不仅维护了少数民族利益,而且还加深了各族人民对党的认识和了解,从而自觉地加入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统一战线,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作出了贡献。
二、延安时期党的民族政策的历史价值
延安时期党的民族政策,不仅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而且还奠定了新中国成立后党的民族政策基础,具有重要历史价值。
(一)中华民族站起来的重要举措
“延安时期起源于一个极其艰难的历史时期。”[9]1935年10月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落脚陕北时,中国共产党丧失了西北革命根据地之外的一切革命根据地,所率领的中央红军人数不足8千人,全国的红军总人数不足3万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数也锐减至4万余人,在国统区的党组织几乎丧失殆尽,中国革命几乎处在一个从零开始的状态,加之日本帝国主义又拉开了全面侵华的序幕。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毅然担负起挽救民族危亡的历史重任。在亡国灭种面前,能否充分调动全国各族人民的抗战热情,对取得抗战胜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中国共产党及时地调整了党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形成全民族抗战的政策措施,涵括经济、政治、文化、宗教、培养选拔民族干部等诸多方面。这些政策的贯彻执行,不仅极大地调动了少数民族人民的抗战积极性,还加强了各族人民之间的团结。
据不完全统计,在全面抗战期间共有40多个少数民族参加了抗日武装斗争,各族人民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都给予全国抗战有利地支援,从事抗日救亡活动的少数民族不计其数。这充分说明在中国共产党正确民族政策的感召下,3000多万少数民族同胞被广泛地调动起来,真正地实现了全民意义上的抗战,这对我国夺取抗战的胜利无疑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在全面抗战期间,也让各族人民真正地认识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从而坚定了各族人民紧跟党走的决心。因此,当解放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在各族人民的支持拥护下,经过三年的努力,就结束了国民党反动派挑起的新内战,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所以说,延安时期党的民族政策是中华民族站起来的重要举措。
(二)增强了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
延安时期党的民族政策为少数民族认识中国革命和中华民族提供了精神指引,增强了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中共高举抗日救亡大旗,认同和宣传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民族结构。“七七事变”后,中日民族矛盾空前尖锐。日本帝国主义是把中国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侵略,他们在中国的烧、杀、抢、掠并不是针对汉族、蒙古族、回族、苗族等某一民族,而是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全体中国人,这在客观上推动了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整体性的认识。尤其在中国共产党高举抗日救亡的大旗,积极宣传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民族结构下,更加坚定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整体性的认同。换言之,“日本帝国主义吞并中国的行动,重新推醒了全中国人民,懂得了亡国灭种大祸临头的危险形势,掀起了新的民族革命高潮。”[10]
从“九一八”事变到“七七事变”的六年时间里,中国共产党发表的一系列文件中,都从不同侧面揭示了日本帝国主义灭亡中国和破坏我国各民族团结的险恶用心。对此,中国共产党号召全体中国人民分清敌我,共同抗日。在《八一宣言》中指出:“中国民族就是我们全体同胞。”[11]264在“七七事变”爆发的第二天,党中央向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中华民族危急!”[12]的呼吁。1939年12月,毛泽东提出:“中国是一个由多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13]622的论断。作为党的最高领导人,毛泽东的论断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中华民族观,有利于少数民族树立起既是本民族一份子又是中华民族一份子的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
2.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了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整体的认同。在日本侵略中国的过程中,一直企图实行“分而治之”的政治图谋。为达此目的,日本已经在东北建立“伪满洲国”,在内蒙建立“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等少数民族傀儡政权。可见,少数民族能否参加抗战,成为中国共产党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中国共产党认为:“如果没有国内各少数民族的积极参加,就不能有最后胜利的保证。因此,实行正确的民族政策,以团结国内各少数民族共同抗日图存,就是当前抗战中的严重任务之一。”[14]于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下,实施了一系列保障少数民族权益的各项政策,不仅团结了少数民族和改善了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还促进了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整体的认同,从而铸就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坚固长城,使“中华民族空前地团结起来。它所蕴藏的巨大能量,在反抗外来侵略者的战斗中,像火山般喷发出来。这是抗日战争能够顽强坚持下去、直至取得最后胜利的力量源泉所在。”[15]
(三)奠定了新中国民族政策的基础
延安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具有承前启后的历史意义,为新中国民族政策奠定了基础。
1.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问题所坚持的纲领原则得以继承和发展。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在解决国内民族问题方面一贯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纲领原则。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这一原则来处理国内民族问题,并将其付诸于实践。1936年8月24日,党中央在《关于内蒙工作的指示信》中强烈谴责国民党政府及中国军阀未执行孙中山先生关于各民族一律平等的主张。1937年3月31日,党中央政治局《关于张国焘错误的决议》中,批评张国焘“在少数民族问题上以大汉族主义代替了列宁主义的民族政策。”[5]453全面抗战爆发后,党中央更加强调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原则解决国内民族问题。1938年3月24日,彭德怀在《第二期抗战与我们的任务》中明确提出:“在少数民族区域(如蒙回)应遵照孙总理民族平等的原则进行工作,尊重其信仰及一切风俗习惯礼教。”[5]5871939年4月,中国共产党提出:“实现蒙回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与汉族的平等权利,依据民族平等原则,联合蒙回民族共同抗日。”[16]总之,中国共产党在整个延安时期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纲领原则来解决国内民族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纲领原则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在1992年1月和1999年9月召开的两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都强调了“加强民族团结”。2005年5月,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提出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17]93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提出:“要构建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18]这表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过程中,党对民族关系与时俱进的深刻把握。
2.基本上确立了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落脚陕北后,由于有了相对稳定的革命根据地,加之经历了长征时期独立领导中国革命的实践经验,以及长征路上对民族区域自治的摸索与初步尝试,使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革命形势和具体国情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所以,在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略中国之际,为了结成全民族的抗日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提出在统一国家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主张,并在陕甘宁边区给予了初步实践,收效良好。因此,在全面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不失时机地成立了我国第一个省级自治政权——内蒙古自治区,为新中国成立后正式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奠定了基础。
此外,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所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民族政策,保障了少数民族平等享有国家各项权益。新中国成立后,党在延安时期所制定的具体民族政策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并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台了一系列帮助少数民族繁荣发展的经济政策。可见,延安时期党的民族政策为新中国成立后党的民族政策发展奠定了基石。
三、延安时期党的民族政策的当代启示
延安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及其实践,不仅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作出了贡献,而且也为新中国成立后党的民族政策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提供了理论准备和经验支持。毫无疑问,在新时代历史背景下,延安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及其实践仍然激励和指导党的民族工作顺利开展。
(一)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之所以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就是牢牢坚持了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在民族工作方面,中国共产党将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贯穿到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1.政治领导方面。“华北事变”发生后,中日民族矛盾俨然已成为中国社会最主要的矛盾,而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仍坚持不抵抗政策。反之,在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之际,中国共产党不仅担负起了挽救民族危亡的历史重任,而且还转变了革命斗争策略,对蒋介石的策略从最开始的“抗日反蒋”“逼蒋抗日”转向了“联蒋抗日”,实现了国共的第二次合作。由此可见,在民族问题错综复杂的历史条件下,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才使各族人民明确了斗争对象,一致对外,从而形成了坚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最终将日本帝国主义赶出中国。在新时代历史条件下,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若没有中国共产党对我国民族工作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我们的民族关系必将遭受各种反动势力的挑拨和侵扰,从而破坏我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一个多民族国家要实现团结统一是不可想象的。”[19]159可见,党对民族工作的政治领导是我国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
2.思想领导方面。思想领导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力的灵魂,在延安时期得到了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团结各族人民支持党的革命事业,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党在民族工作上的思想领导。在日本帝国主义大举灭亡中国之际,中国共产党首先强调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继而明确“中国是一个由多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13]622这一思想引领,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各族人民的凝聚力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基础。那么,在新时代背景下,民族工作作为“国之大者”,实施的好坏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因此,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思想引领就处在非常重要的历史地位。这就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切实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3.组织领导方面。组织领导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力的基础。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形成全民族抗战的统一战线,不仅强调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而且更加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为了给各革命根据地输送民族工作人才,党在延安组织建立了各种形式的民族干部培训机构,为党和国家培养了数百名少数民族干部和从事民族工作的汉族干部,他们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做出了卓越的历史贡献。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党的民族工作内容不仅面临“五个并存”的阶段性特征,而且还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那么,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倘若没有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很难取得安定团结的国家发展局面。
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党的民族工作不仅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而且还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因为“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18]
(二)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维护国家统一,打击民族分裂
近代以来,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帝国主义国家都对中国发动过侵略战争,各帝国主义国家之所以肆意践踏中国领土、奴役中国人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族人民的不团结。正如毛泽东所言:“过去帝国主义之所以敢欺负我们,就是因为我们各民族不团结。”[20]
延安时期,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战胜了强大的日本帝国主义,洗刷了近代以来中国抗击外来侵略屡战屡败的民族耻辱。中国人民之所以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各族人民之间的团结奋斗。随着中国综合国力、国际地位的显著提升,一些西方敌对势力不愿意看到中国发展强大,千方百计制造事端阻碍中国发展,他们蓄意制造的所谓“西藏问题”“新疆问题”,都是西化、分化中国的手段。因此,在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的今天,中国的发展更加需要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对此,他提出了“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17]93的重要论断。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对‘三股势力’必须人人喊打、毫不手软,但不能把特定少数民族群众与这一小撮坏人划等号。”[21]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构建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才能有效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渗透颠覆”。[18]可见,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是维护国家统一,打击民族分裂势力的有利武器,需要各族人民携起手来共同维护。
(三)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充分认识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将马克思主义自治理论给予了中国化的探索与实践。不仅在长征途中对其给予初步探索,而且在全面抗战时期得以进一步发展。随着自治经验的积累和革命实践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在内蒙古建立了我国第一省级自治政权,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基础。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也进一步强调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正确性和重要性,他说:“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22]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也坚决捍卫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他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19]150-151面对社会上、党内外曾出现的“取消民族区域自治”的说法,习近平总书记给予了坚决回击,他说:“我再次明确说一遍,取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这种说法可以休矣!”[17]76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中央民族会议上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十二个必须”,其中“第七个必须”就是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强调。可见,在新时代背景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仍然是党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遵循。
(四)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异常艰难的革命条件下,为了形成全民族共同参与的革命统一战线,不仅制定了各项民族政策,而且在政策宣传上还非常重视对中华民族整体性的阐述,从而加强了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1935年,“华北事变”发生后,党在《八一宣言》中指出:“同胞们!中国是我们的祖国!中国民族就是我们全体同胞!我们能坐视国亡族灭而不起来救国自救吗?”[11]264此后,中国共产党又号召:“所有中华民族的儿女们!所有不愿当亡国奴的同胞们!现在是民族存亡紧急关头。大家紧密的联合起来,紧急动员起来,拼着我们民族的生命去求得我们民族的最后胜利!”[11]392可见,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拥有四万万同胞的中华民族淡化了阶级界限,成为中国共产党的视野中的命运共同体。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的民族工作必将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这就更加需要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始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行动准则,铸就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的钢铁长城。
(五)以共同富裕为旨归,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延安时期党实施的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的政策,不仅提高了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水平,而且还增进了党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地维护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新中国成立后,党继续执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的政策,尤其改革开放后,党中央针对我国民族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经济政策,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迅猛发展。但由于受到历史和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制约,我国民族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以及不同民族地区之间仍然存在发展差距和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若任由此种情形长期发展下去,势必会造成落后民族的心理失衡,从而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因此,必须把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虽然在2014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7]146。但基于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发达地区的小康水平可以更高一些,但全面建成还是最基本的要求。近年来,中央针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制定和编撰实施了20多个区域和专项规划,有的甚至是为民族地区量身定做。在党和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如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已经完成,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已正式开启,但发展仍然是解决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对落后的重要举措。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并要求“民族地区要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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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559.
[2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