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德君: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的几个重点问题

日期:2022-01-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字号:【     浏览量: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发展型、实践型民主,在面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进一步发展好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进一步深化对几个重点问题的研究。

  一是要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研究。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民主理论的创造性运用,是一种创新性思维。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是以历史渊源和理论基础为基本条件的,有其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支撑。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民主理论廓清了国家权力的本质、来源以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等问题上的重重迷雾,将人民置于主导国家权力的应有位置,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坚实理论基础。

  发展好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展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溯源,厘清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渊源及其在现时代的发展。这不仅是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理论建设之需,也是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要求。

  二是要开展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类型学研究。

  民主是个历史的范畴,人们从不同层面上认知、界说民主,但民主在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制度。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是通过制度“型构”来彰显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人类民主的新形态,不仅需要从人民民主体系中阐释,还要从人类民主类型学上得到说明,开展对民主形态的类型学研究。

  西方代议制民主主要以“选举”体现公民权利。但正如美国政治学家诺曼·H. 尼、西尼德·伏巴早已指出的,“虽然选举是公民控制政府官员的重要手段,但却是刀刃颇不锋利的控制工具。对个人或对公民集团来说,最重要的政治活动可能在两次选举之间的时期进行”。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弥补了西方民主的缺陷,实现了对代议民主、选举民主的超越,需要从制度形态、运行过程、民主方式、权利实现等方面来揭示其性质、特点,形成更具说服力的深度阐发。

  从制度学、制度型构上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展开探究,作出既是规范层面的又是实证层面的研究,揭示内在原理,才能作出准确和全面的理论解答,“全解”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制度上的创制,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制度学上彰显“真理的力量”和“逻辑的力量”。同时,通过对民主的历史和类型的深入研析,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学解释体系。

  三是要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协商民主开展结构关系的深入研究。

  协商民主是“有事好商量”的制度化,是我国人民民主的主要特色之一;协商民主是对代议民主、间接民主、远程民主的补充,为当代民主增添了新型构,也拓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渠道。就中国政治发展的战略全局看,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的两大特色和优势。学界曾把“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在对举意义上来论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特征,并强调“选举民主”也是中国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

  那么,如何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协商民主的关系?简单界定为从属关系、包融关系或并行关系,都不能真正阐释其内在机理。需对两者内在特质、相成关系、形成过程以及历史根脉、结构形态、运行方式等开展深入研究,揭示两者历史内涵和现实运行的结构关系,形成相应知识体系。

  四是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治理、地方治理中的深化实践。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推进国家治理与地方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正处在一个关键阶段,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治理、地方治理中更好地贯彻落实,包括在城市治理、乡村振兴等基层社会各个领域通过具体抓手得到实践深化,建立评估体系,促使全过程人民民主转化为具体的领导方式、决策方式、治理方式、工作方式,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准,关系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战略全局,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基点所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治理、地方治理中重点领域的深化实践,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全过程人民民主产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其生命力在于不断的实践、发展和创新。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不断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方式和实践方式,尤其要在重点领域、重点方面推进深化。要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政治发展的重点、渠道、动力机制以及理念价值、程序建构、政策创制等方面,对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一民主形态的发展形势及任务,开展深入研究。

  五是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制度设计、体制安排上的探索完善。

  “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任务。同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身,也是一个制度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因此深入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设计研究,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和体制安排,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建设,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题中之义。

  要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设计与建设,来调动人的积极性,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发展。而广大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民主参与,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要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要有完整的参与实践。

  六是要进一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国家形象的对外传播。

  民主是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世界通行话语。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国家形象的关键词,加大传播力度,形成与外部世界交流互动的“接口”,有助于国际社会听得懂、可理解、易接受,更好地反映中国国家制度的本质和特色。

  在当下全球信息体系和市场流通中,国家形象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变量。国家形象输出通常有三个层面:一是形貌传播,比如代表性历史地理、国家山川形貌等,是对外提升标识度的基础性媒介。二是国力传播,包含综合国力、制度竞争力、科技创新能力等。所谓现代国际关系,一定意义上是国家实力、国家能力的动态交互。三是价值传播,是以国家制度为核心的制度精神、民族精神、文明传统等的传播。它是国家形象传播的最高层面,在国家形象体系中,价值传播的自觉意识最为重要。

  国家形象输出一方面要通过切实的行为举措来展现大国担当,建构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认同;另一方面则要通过优化国家制度形象来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国家制度型构层面的中国特色,是最高层面的“中国故事”,它与“和平发展”形象、“负责任大国”形象、“人类命运共同体”形象一起,构成了中国国家形象的风景线,可以作为对外国家形象传播的主线。通过在对外国家形象输出中更科学地运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象符号,能有效提升全球认同,实现中国国家形象建设的新提升。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研究”(21BKS004)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上海市政治学会副会长、东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一审:贺雷;二审:李志伟;三审:王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