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世界文化发展的意义而言,中国的乡村代表着一种经济文化的类型,这种类型并非意味着它是属于某一文明进化阶段中的某一必然或不可或缺失的环节,或者某种依附论意义上的世界体系中对于所谓世界中心的依赖或者依附,它只是因为有其自身独特的品格和历史,也有其之所以如此的、真正适于其成长以及生存的那个空间。换言之,它自身成为了一种乡土中国意义上的持久而广大的乡村,有其自身的存在边界和图像,也恰是因为这种长久积淀下来的乡土性,或“乡土本色”,而有了其最具独特性的价值。
用乡村去理解乡村
对于中国的乡村文明而言,既然它是独特的,或者说具有人类学意义上的那种文化的独特性和完整性,我们便要在其独特性和完整性的意义上用乡村去理解乡村,也就是要使得人类学的研究回到中国的乡村本身。这种人类学视角的回归,必然是一种近距离而非远观的理解,是在其中而非在其外的体验,因此属于内在的而非外在的视角,同时还是一种基于动态的转变而非静态的凝固不变的自我创造性的发生。只有如此去看,乡村存在的主体性价值和它自身的独特的创造性转化机制才会得到强化,其发展的动力性机制才会被唤醒,而一种与时俱进的乡村振兴才真正变得切实可行。很显然,这种乡村振兴必然是要回归到乡村主体发展之上才能算真实且有成效。
在此意义上,无论如何抽象与抽离,中国的乡村恰就是这个乡村的本身,它的存续和发展必然有它自身的在一种时空关联上的独特性价值,也有其在特定时空背景下的一种社会与文化纽结性的韧性的自我发展,更有其在一种历史传承上的绵延不断的自我塑造以及未曾真正中断过的自我意识的构造与保持。而所有这些,回归到人类学的立场上来,都必然会是在一种社会与文化的自我特性上能够具体而微地体现出来,即社会与文化的属性是在田野之中的,是人类学者可以从中切身观察和体验得到的。
很显然,对于跨越范围极为广泛的中国乡村生活而言,它更多属于一种在其自然环境中的因场景性依赖而发生的生机与生活,并非那种外在制度化的体系性依赖的种种人为的规划创设。乡村也因此而有它自身的保持其韧性的文化网络的存在,言外之意,乡村自身的存在更多地有赖于其周围环境的供给,并因为这种长期的环境供给以及持久性的良好适应和协作,而使得乡村自身的社会和文化有了其最具独特性的价值存在。
因此,也才会有存在于或生活于其中的那些人在其历史连续性的那些不同的瞬间所创造出来的种种不一样的村落文化,以及历史意义上可以去追溯到的村落生活的轨迹或线索。如果有时间可以到乡村之中去走一走,这种村落生活的差异性印象将会是十分深刻的记忆,一种基于人类学田野研究的乡村印象笔记绝不会让阅读者有诸多样态的相互重复的那种烦躁感和厌倦感。换言之,在这样的差异性的村落生活的格局中,一个村落完全可以不同于另外一个村落,每个村落的存在都有其依环境和人而不同的独特性的价值与意义。而民间的那种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比喻,恰正是这种村落间差异性生活的一种最为凝练的表达。
谨慎对待外来者视角
每一个中国乡村都自然地会具有其自己在生态环境、事件发生以及生活价值选择上的种种历史特异性的意义存在,或者说每一个乡村都可谓是自足的。而强调一种参与观察的人类学家的田野工作,则是有必要去呈现这种乡村生活独特性在其实际内涵上的丰富多彩以及意义上的深度,这方面既有的村落民族志的描摹提供了更多使人印象深刻的鲜活案例。而之所以能够这样去做的前提便是首先要有一种在地化的理解,而非以一种外来者以及旁观者的观念硬性且强加上来的理解,这方面,我们要谨慎外来者视角的发生。
因此,在深入地研究中国乡村社会之时,自然不是先入为主地从一种外部视角去思考,不是那些“贫困”“欠发达”以及“建设”之类的宏大话语引导下所制造出来的硬性词汇,也不是借由外来精英者的强大话语权和强势性的任务安排而使乡村发生一种改变的干涉力,更不是直接将这些概念和做法统统都抛掷给一种有着其自身历史感与自我认同的自在生活在那里的乡村,即一种不加协商和相互讨论就将其强加给相比于现代都市而言看起来在日渐衰落的乡村。而是应该从一种当地人文化自觉的意义上去切实地领会,乡村作为一种文化的存在,它的长期存在与自我的调整适应,这体现出其自身的运命存在,而乡村的发展自然也就要有其自身的生命轨迹的呈现,任何一种随意强加上来的发展规划和项目,都可谓是真正远离了乡村生活的实际,长久而言是无法予以真正落实的。如此的做法,到最后也只可能是转变成昙花一现般难以收尾的“烂尾”工程而搁置在那里,成为了一堆又一堆乡村发展中的不可收拾和难于重整恢复的失败项目。而在今天,一种富有独特创造性的乡村振兴的努力,显然要尽力避开这样一种后果的发生而使之能够真正自主性地存在下去。
例如,我们要在乡村振兴中真正注意到乡村独特性的观念及其价值。就一种洁净观念而言,乡村并非城里人或现代性所要求或期望的那种整洁与干净,而且,针对一种传统意义上的乡村而言,自然也绝不会有那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整车整车拉出去需要在另外一个地方专门进行焚烧、处理或者填埋的垃圾存在,它们自身并没有制造出有害无益的那些垃圾物的存在,自然也就无所谓因此而处理所谓日常垃圾的必要和纠结。他们头脑中的洁净观念,显然是一种如何能够回归于自然之中的自然洁净的观念,即他们是把自己的生活天然地建立在一种人和物之间真正可循环性的利用之上。很明显,一种循环社会的逻辑发生,使得乡村不会去把构成其存在的那些诸要素彻底与乡村社会本身分离开来,而是千方百计要使它们结合在一起,由此而形成了一种在生活诸要素构成上的有机的联系以及一种可持续、可循环、可利用的发展模式。而这一点恰成为中国乡村在面对现代性世界的那种追求分离与分化机制的“枝杈社会”之时所显露出来的极为不同之处,属于一种其自身所拥有的独特文化资本积累或积淀,而当前所倡导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其本身也正是这样一种乡村自有、自在与自为的丰厚文化价值的直接表达,它显然是对一种旧有发展观念的新扬弃。
因此,现代世界越是发展,传统乡村作为一种原生态的标志物,其自身的价值也越会明显地突出出来。它的土地、习俗以及生活方式,都成为一种新的符号与象征意义的空间而为很多人所向往和追求,人们在一种无名的乡愁化解之中、在一种新鲜环境的追求之中以及在基于旅行的乡村踏访之中重新发现了乡村,并因此而有机会体验性地去发现和理解乡村自身的存在价值。这显然也正是今天的乡村振兴中诸多主张可以切实落地的一种根本性的依据或归属感所在。乡村因此而有了一种针对现代人心灵而言的治愈意义。
基于人类学视角的
乡村生活的完整性
大大小小的中国乡村,它们实然地就存在于我们的身边,是与我们自身同样地作为一个整体文化中的一员而存在着的,而非某种所谓遥远的他者存在。我们在去审视他们当下的以及未来的生活之时,也便同样是在审视着我们自己的当下以及未来的生活,在这一点上,我们和他们之间难有一种真正的分别,显然是同在一个共同体的生活之中的。
而这样一种难分彼此,也使得我们和他们都有机会相互依赖着去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危机和挑战,并共同谋划着一种“在一起”的成长。作为人类学的乡村研究者,文化的发现之旅必然是其学科的宿命。在一个人无可避免地要去面对乡村、进入到乡村,甚至还可能会有机会生活在乡村之时,那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是要真正地去用自己的双眼,用自己的双手,加上一支可以生花的妙笔去书写这些有如花朵般不一样的乡村及其别样性的生命成长史,这部成长史也必然融入了这个时代的精神在其中,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彼此的存在。
并且,它可以是人类学的、社会学的、民族学的、文学的、艺术的,乃至于生态学和建筑学的,它必然是多学科视角的交汇,也因此必然是要求整体性地去接纳所有那些对乡村研究和发展怀有无限兴趣之人参与到其中来。显然,在乡土生活的面前,所有不同学科的研究者都有其参与、感受和理解乡村为何与乡土之变的权利,中国的乡村在这个意义上必然是有其真正开放性的存在。但在这里,首先要清楚的一点便是,乡村是作为一种整体性的文化而活生生地存在于人们的实践之中的,我们因此要去清楚地看到以及真实地描记下来这种整体性文化的活力发生与延绵不绝的发展动力的基础究竟为何。而毫无此种意识准备的人,他们可能一不小心便成为了某种外来者观念的掮客,并开始从某个方面或者角度去任意拆解乡村的存在之时,那就意味着他们已经完全否认了这种乡村自身的那种整体性文化构建的真实存在了。他们任意地对象化乡村,并最终瓦解掉了乡村。
但要知道的是,对于任何一个乡村,特别是中国的乡村而言,它必然又是基于自身的整体性存在为前提的。因此,才会有基于此种文化整体性基础之上的与其他差异性的地方社会之间在历史性、社会性以及文化性的种种勾连和相互的纽结,因而必然会有一种充斥着地方性认同的作为传统的各种节庆仪式以及物质和精神文化上的自我传承与发展,而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恰应该是在此一点上才有其存在和发挥作用的空间,即在当地人的生活实践中所延续着的那种文化的精神才可以匹配上一种“遗产”的观念,不论它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也不论它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正是基于这样的一种文化实践的考察,才会有那些无法真正割断的血脉族亲以及经年累月所形成的差序格局人情关系的总体性社会图景。而这样的一种总体性的乡村图景,今天仍旧发挥着激发起乡村社会生活想象力的独特功能。对于这样一种乡村图景的想象,对于从乡土中国到乡土重建再到乡村振兴的所谓“乡村振兴三部曲”这个新的乡村振兴时代的到来而言,恰是最具关键性意义的,因为一切振兴的目的,必然都不会去抹杀这一总体性图景的真实性存在,而是会使之成为人们行进的方向和归宿。换言之,一种乡村独特性的存在,让现代人重新获得了一种感知整体性生活的存在价值,从一种现代性分离机制下的那种狭窄化、抽象化以及我们所切身感受到的生活的逼迫之中脱离出来,真正放松心情地落入到乡村生活的具象化的以及令人愉悦的具身体验空间之中去。在此意义上,乡村也就很自然、也很慷慨地包纳了全部那些对这样一种具象化以及个人愉悦感而非抽离化以及个人苦闷的生活持有向往之心的各类人士。
乡村并非问题性的存在
显然,面对工业化乃至后工业化社会对于乡村生活的全面介入甚至替代,并且在经历了经年累月的乡村发展问题之后,乡村自身的问题也必然是存在着的,自然也是无法避开的。在此意义上,似乎乡村在变得问题重重、不堪重负。但同样也应该清醒的是,乡村原本显然不是作为一个所谓问题而存在的,即那些问题不是乡村自有的、原生性的,而是从跟工业化或现代化生活相接触之后逐渐地生成以及堆积起来的。因此也就要清楚地知道,乡村的那些难以或根本无法解决的问题,或许更多地不是他们自身必然存在和固有的问题。
一个曾经更多依赖于其自身的传统或习俗为生活理想的乡村世界,许多问题的化解必然都是依靠着其自身的力量予以实现的,并在逐渐的适应之中,也在慢慢地消解这些问题的存在。而针对于他们自己的那些既有生活上的习俗和传统而言,一旦它们出现了一种前后连续上的断裂、缺席和不完整时,所谓的乡村的问题才会真正可能发生,否则,作为一种独立性空间的乡村存在,是有着一种自身自足的完善性机制运行着的,而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相互依赖以及已经深度内化到了他们身体和心灵之中去的那种文化适应性措施的发生,也在保证着这种自我完善性的实现。与此同时,乡村之人还会基于此种完善性而发展着其自身的各种可能的现实生活,他们在承继并完善着自身的传统,使之有一种创造性的适应与转化的能力,从而保持它自身固有的一种自足性。
在此意义上,曾经独立而有着个性存在的乡村自有它得以存在并延续的那个传统、动力以及生活方式上的能力或素质的养成。我们真正要去理解这样的乡村,使其生命力的核心价值得以真实的体现,而非过度焦急地仅凭一己之见就去把乡村社会标签化为一种“问题性的存在”,随之而采取使之遭受一种过度治疗意义上的或类似于临床生物医学般的动辄借助于手术刀的那种操之过急的、大动干戈的乡村改造实践,而曾经的如此模式的实践,其最终都不会以一种成功的经验为其终结。
换言之,从一个乡村研究者的角度,特别是对一个时刻强调要设身处地去理解不同文化存在的人类学家而言,如何能够真正用一种乡村本身的发生机制去理解乡村本身,也就是把乡村当成乡村本身的那个样子来予以看待和善待,看到其潜在的能力积存以及创造力的发挥条件。而非一种见到乡村的问题,便有那些过于负面和忧郁的联想或想象,真正的态度更应是给予乡村以一种自我的实现和发展的机会,使其有一种自发性的或原生性的创造性转化。只有如此,多样性的乡村才会真正变得美丽起来,才会充满昂扬斗志和有活力,才能有一种从根本性意义上而言的振兴。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民族地区的红色记忆留存与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的实地调查研究”(21STA045)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