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2021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与文娱法事例发布会暨研讨会”以线上视频形式在京成功举行。
会议发布了2021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分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多部门发布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蔡坤苗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罗某诉中央电视台名誉侵权案;耿美玉诉饶毅名誉侵权案;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诉孙某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梁永平经营人人影视字幕组侵犯著作权案;赵德馨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2021年度十大文娱法事例分别是,中共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多部门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的监管;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明星商业广告代言行为合规指引》;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修订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作出责令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等处罚;吴声威诉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融泰律师事务所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中影华腾(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诉杨某、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改编权纠纷案;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许昌市建安区广播电视台、吴桥县桑园镇张硕杂技团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ESL电竞赛事其他著作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来自高校、党政机关、法院、律协、传媒文娱单位的2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上述事例进行了精彩点评和充分研讨,深入揭示了事例的典型意义和启发,加强了学界和实务界的互动交流。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法律系主任郑宁认为,2021年度十大传媒法和文娱法事例涉及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文娱综合治理、算法治理、网络账号监管、名誉权侵权、著作权侵权、网络直播监管、明星广告代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网络反垄断等热点话题,通过专家点评和讨论,总结规律,展望未来,期待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共同推动我国文化法治向上向善。
本次会议由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影视与娱乐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