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日期:2023-06-20 来源:光明日报 字号:【     浏览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农业强国是保障根本、力图全面、旨在长远的战略性部署,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需要着眼于“保安全、促发展、强优势、谋幸福”四方面,全方位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保安全:紧握国家粮食供给主动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粮食安全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始终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为新时代牢牢端稳“中国饭碗”、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指明了战略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建设农业强国,必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不仅确保粮食产量、质量、结构安全,更须确保粮食消费的可持续性,解决好“吃得饱”与“吃得安全”的问题。为此,需要改变“重生产、轻流通,重收购、轻加工,重储备、轻市场”的传统思维,更加注重粮食品种研发与繁育、生产与加工、运输与储备、销售与消费等环节,实现从单纯的抓粮食生产到全方位抓粮食产业链的转变,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建设农业强国,必须紧握国家粮食供给主动权,构建多元化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一是坚持“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底线要求,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稳产、高产、绿色、可持续的新型粮食生产体系。二是推进农业和粮食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渠道开发食物资源,向耕地、森林、草原、江河湖海要食物,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三是推动粮食“产购储加销”全链条协同发展,减少粮食损耗,坚持“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创新粮食生产经营方式,深化粮食产销合作,优化完善粮食物流通道,打造粮食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增强粮食产业链的韧性。

促发展:增强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紧盯世界农业科技前沿,大力提升我国农业科技水平,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科技创新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突破资源环境约束,拓展发展空间,提高发展质量,抢占国际农业竞争制高点。

  建设农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向科技创新要动力、要活力,不断增强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从多方面对传统农业进行技术改造,农业产量和劳动生产率显著提升,但与世界农业强国相比,我国农业依然面临种质资源优势不突出、农机结构不均衡、机械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四化同步”的发展阶段,国内市场发展潜力大、韧性强、回旋空间充足,人民生活较以往有着消费升级的大量需求,形成推动农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建设农业强国,一方面须加强重点领域基础研究,瞄准农业科技创新中的“卡脖子”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持续开展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激发农业科技创新人才活力,完善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机制,形成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营造农业科技人才成长良好氛围,激发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强优势: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党领导‘三农’工作原则不动摇,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强保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既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也是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通过土地革命、根据地建设、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改革开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领导农民实现了从无地少地到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实现了从贫穷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跨越。历史证明,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党。

  建设农业强国,必须继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的优势,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完善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发挥好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提高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引导更多农民参与乡村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

谋幸福:不断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作为民生保障安全网,社会保障能够保障人民的基本生存权,减少贫困发生,消除生活的后顾之忧;作为收入分配调节器,社会保障能够分散各类风险,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经济运行减震器,社会保障能够拉动经济发展,改善消费预期和消费结构,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畅通国内大循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22年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0.4亿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

  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聚焦农民社会保障权益,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一是做好兜底保障,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分层分类的目的是扩大覆盖面,将更多帮扶对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其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二是加强就业保障,维护超龄农民工群体权益。随着农民工数量的增加,超龄农民工群体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维护好超龄农民工的就业权益,具有非常强的指向性和针对性,对于保护好超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三是聚焦农村特殊群体保障,统筹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通过强化政府责任,增加财政投入、完善制度建设等形式,更好发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在农村的安全网作用。

  (作者:王琳,系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