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4亿多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规模超过现有发达国家人口的总和,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发展途径和推进方式也必然具有自己的特点。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基于推进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对民生建设提出的更高标准和要求,立足新时代以来我国民生建设卓越成就的现实基础,着眼破解现实国情对高质量民生建设的约束,推进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民生建设对推进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高质量民生建设是推进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的关键目标。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高质量民生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在新时代新征程的具体要求。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福祉不断改善上,民生福祉是衡量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实现程度的一项核心指标。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以民生福祉的改善为出发点,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高质量民生建设为推进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提供人力(人才)资源和发展红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需要高素质劳动者,只有促进共同富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升人力资本,才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要求,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人口规模巨大,意味着巨大的人力(人才)资源优势。我国拥有8.8亿劳动年龄人口,超过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劳动年龄人口总和。在人口增速和人口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时代背景下,如何通过高质量民生建设,以范式转换将民生福祉提升与人力资本提升有机、有效地结合起来,为推进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提供不竭人力(人才)资源和发展红利,值得深入探究。
高质量民生建设为推进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提供市场空间和市场潜力。庞大的人口规模,意味着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可观的消费潜力。在超大规模市场中,技术和产品较易产生规模效益,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提升产品质量,形成新的商业模式、消费品牌等。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我国有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14亿多人口,人均GDP突破1.2万美元,市场发展空间广阔、潜力巨大。通过高质量民生建设,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提供和创造的市场空间和市场潜力是难以估量的,在全球也是独一无二的。
高质量民生建设为推进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没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是不可能实现的。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关键是赢得民心、守住民心。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守住民心的根本路径。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高质量民生建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是维持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人口规模巨大的现实国情对高质量民生建设提出挑战
人口规模巨大本身对民生建设就是巨大挑战。人口规模巨大,一方面意味着民生建设的地位至关重要,另一方面又意味着民生问题十分复杂、异质性强。当前,我国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各种民生问题依然存在,涉及人口数以亿计,包括高龄老人、困难残疾人、城乡低收入人口、就业困难农民工以及部分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等各类群体,每个群体的人口规模都有数百万乃至上千万,分别统计都相当于世界上一个中小型国家的人口,他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需求既有相同点,又各有不同。解决他们的困难、满足他们的需求的制度设计既要体现共性,又要考虑差异性。这就导致我国民生保障制度(社会政策)整合与分异的矛盾长期存在,整合体现公平,分异体现差异。在新征程上推进高质量民生建设,要在处理好对特殊人群特殊保护的同时,解决与制度分异或“碎片化”相伴而生的不公平问题。
人口结构变化对民生建设构成挑战。“七普”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13.50%)。据估计,“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总人口将超过20%;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全年出生人口956万人,死亡人口1041万人,自然增长率为-0.60‰。人口自然结构发生的变化,使得养老、育幼的需求都变得十分突出,老有所养、老有颐养是必然要求,幼有所育、幼有善育更是关系家庭、社会和国家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这些领域都成为新征程上我国民生建设的重点。
民生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住房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民生建设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是个老问题,并且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背景下表现出一系列新特点。党的二十大报告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丰富了新征程上民生建设、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内涵。新征程上推进高质量民生建设,不仅要在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上着力,推进物质生活共同富裕,还要多维度体现丰富全体人民精神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发展经济、做大蛋糕与改善民生、分好蛋糕的矛盾。当前,我国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任何指标按人口平均计算,大多都还处在世界平均水平乃至世界平均水平之下。对于一个人口规模巨大的国家而言,发展经济、做大蛋糕与改善民生、分好蛋糕都很重要。我国目前有中等收入人口4亿左右,到2035年中等收入人口规模将达到8亿,初步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要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中低收入人口特别是低收入人口收入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
新征程上高质量民生建设的推进路径
以社会政策改革创新作为推进高质量民生建设的基本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些重要论述,是落实共享发展、推进高质量民生建设的要求,也指明了社会政策的作用空间和角色担当。当前,适应新征程上高质量民生建设的现实需要,我国社会政策制度改革创新已进入强调和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阶段。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准确把握社会政策各个方面之间、社会政策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之间改革的联系,提高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能力,确保各项改革形成整体合力。为此,必须遵循民生建设发展完善的一般规律,做好社会政策的顶层设计和优化创新,依法治理、刚性约束、精细管理、数字赋能,统筹推进民生建设高质量发展。
既注重完善社会政策基本制度体系,一揽子解决民生问题;也要注重解决突出矛盾,通过解决民生建设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当前,“一老一小”社会服务成为突出问题,成为新征程上社会政策改革创新的重中之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后,相对贫困治理将成为未来一个较长时期的目标任务。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规模巨大的国家推进高质量民生建设史无先例,无论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还是推进共同富裕,其复杂性、艰巨性都是前所未见。因此,必须坚持体系完善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推动民生保障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处理好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关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进高质量民生建设。经济发展、做大蛋糕是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社会政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必须处理好。新时代社会政策的创新发展,必须突出对人民群众人力资本的投资性,增加教育、就业培训、就业岗位和人民收入。政策导向应特别强调扶智、扶志、扶技、增能、赋权,发挥政策对象的积极性、主动性、进取性、创造性,提升政策对象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经济资本,不断打通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相得益彰的路子。必须清醒认识到,高质量民生建设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始终从国情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既不好高骛远,也不因循守旧,保持历史耐心,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持续推进”。新征程上,民生改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绝无可能一蹴而就。要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稳扎稳打,逐步提升。
推进高质量民生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实践证明,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全国各族人民能够围绕共同的民生建设目标,汇聚各方面力量,调动各方面资源,上下一心,高效有力地办成民生大事。新征程上,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民生保障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实现民生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将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不断向前推进。
(作者:李迎生,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