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中国正全面推动乡村振兴,不断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其难点和重点在乡村,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必须通过乡村振兴补上共同富裕的短板。人的全面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内在特征,也是乡村振兴的价值目标、实现路径和根本出发点。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原则,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人身上,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基本路径:发展乡村普惠性教育,提升农民人力资本;发展乡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民集体行动能力和社会资本,以及通过城乡和区域融合促进农民群体现代化转型、推动更多农民群体迈入中等收入行列。
随着“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胜利完成,国家开始推动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共同富裕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是摆在新起点的首要问题。202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诞生明确了乡村振兴本质上是要依法振兴,通过解决乡村发展的短板问题,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而乡村振兴作为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环节,必然成为推动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路径。本文着眼于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视角,对乡村振兴进行重新审视,立足于以人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围绕解决人的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乡村振兴进行再思考。
马克思、恩格斯科学预测了人类社会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历史必然性,指出当人类社会进入到“工人群众自己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的未来社会后,“一方面,社会的个人的需要将成为必要劳动时间的尺度,另一方面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所有的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未来社会将是一个生产力高度发达,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所有,社会资源按需分配,整个社会的发展将以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目的。而且,也“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这样一来,根据共产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将使自己的成员能够全面发挥他们的得到全面发展的才能。”由此,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地指出,共同富裕是未来社会的基本形态,而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始终相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全国人民开展了社会主义革命,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先后发表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工商业者要掌握自已的命运》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科学阐述了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建设思想,并指出中国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将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息息相关。随着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到来,面对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挫折,邓小平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深刻表达了共同富裕和贫穷、两极分化是根本对立的,发展生产力、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才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本质要求。1992年1月,在南巡途中,邓小平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其中“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实现路径,并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过程中,通过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解决国家发展整体水平的问题,通过生产关系中剥削现象的消除和两极分化的遏制,解决社会主义建设中因地域和分配等因素导致的发展差距的问题,以此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进入世纪之交,江泽民在赓续改革开放伟大历史任务与面对国际国内局势风云变幻时,深刻指出:“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绝不能动摇。”21世纪之初,胡锦涛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出在21世纪新时期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把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实现统一起来,“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深刻指出:“发展才是社会主义,发展必须致力于共同富裕。国家越发展,越要把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好,”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明了奋斗的方向。在奋斗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征程上,习近平总书记将共同富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具体化,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并对“十四五”末、2035年和21世纪中叶分别制定了阶段化目标,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以推动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初心和使命,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发展的目标和追求,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始终与党和人民共同的现实诉求、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是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始终坚持的奋斗目标。
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在作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科学论断的同时,指出“两个决不会”同样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历史规律,揭示了社会主义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改革开放初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立足本国基本国情,指出共同富裕只有在充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而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完善与人类社会前进更替的长期性意味着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的实现也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踏上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也明确了实现共同富裕长远目标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全体人民对其实现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有充分地估计和认识。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也不是同等富裕,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共同富裕实现过程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当下的中国,已经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阶段性目标,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必须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乡村发展的具体实际相结合,高质量振兴乡村,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提高乡村发展水平。同时,由于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在推动发展过程中存在逻辑上的内在一致性,意味着必须用历史和发展的眼光辩证看待全国乡村振兴的时间差别和地域差距,以先富带后富,逐步实现乡村振兴,推动区域融合发展,进而实现共同富裕。
在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探索和追求下,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实现了本土化和时代化的扎根发展。时至今日,中国共产党正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也因此成为乡村振兴的价值目标。与此同时,事物的发展过程总是以辩证统一的形式而存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进步也需要更多高素质人才投入其中,因此,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还是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围绕“解决人的问题”推动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
(一)人的全面发展是乡村振兴的价值目标
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考虑,源于未来社会将消除旧式分工和外在条件对人发展的限制,以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人的全面发展主要表现为三个维度:首先表现为需要的满足性。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的需要只能在低层次上得到满足。在资本主义社会,大工业和社会化大生产带来了物质上的极大丰富,但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和产品分配的不平衡导致社会两极分化极其严重,人的精神需要也无法得到满足。人类只有在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后,当“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时,才能使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得到充分地满足和发展。由此可见,人的全面发展首先建立在社会能够充分满足人的需要的基础之上。其次表现为选择的自由性,即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进行各方面发展的自由选择,全方面发挥自身能力。马克思、恩格斯曾经做过这样具体的设想,“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者批判者。”外部限制条件的解除扩大了人进行选择的自由性,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最后,人的全面发展也表现为发展的完整性。在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的全部能力即体能和智能的机会。”人从事社会劳动不再是迫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是对人自身各种能力、兴趣、爱好的实践和满足,即人在德、智、体、美、劳等诸多方面的完整性发展。
当下,中国正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有别于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以物质生产为代表的生产力水平作为衡量现代化发展程度的高低,显然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程度的衡量。中国式现代化是包含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在内的全面的现代化,其发展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消灭剥削和两极分化,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终落脚点和根本考量。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是乡村振兴的必然目标,人的全面发展则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最终目的。因此,人的全面发展是乡村振兴的价值目标。在全面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实践中,必须根据人的全面发展的三重维度,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实现人民群众选择的自由性以及发展的完整性作为衡量乡村振兴的价值尺度,始终坚持以人民立场制定政策和解决问题,通过乡村振兴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人的全面发展也是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
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探索,深刻指出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才是推动社会变革与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基于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人民立场也因此成为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根本立场,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反作用于社会的发展进步。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下,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一系列文章中指出了只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一切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积极因素,才能最终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始终坚持社会建设由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发展成果由人民群众共同享有。进入21世纪,面对“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新的时代课题,胡锦涛指出:“推动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创立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其中“发展依靠人民”深刻指出了只有人,而非机器和技术等,才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才是推动社会变革与发展进步的主体力量。因此,必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通过社会发展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全面发展的人将成为推动社会发展进步更加强大的主体力量。
进入新发展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民共建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鲜明指出:“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在追求全民共建、共同参与以推动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同时,也“更加注重通过人的全面发展充分激发发展活力和创造力”,明确人的全面发展是推动现代化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乡村振兴是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过程。因此,人的全面发展也是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通过不断培养全方面高素质人才加入到乡村振兴实践中去,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群策群力、共同参与,推动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
(三)人的全面发展还是乡村振兴的根本出发点
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目的在于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促进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因此,必须不断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推动解决中国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矛盾,不断缩小贫富差距,提高农民收入,让广大农民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最终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此同时,人的全面发展也是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在人的全面发展视域下,乡村振兴不是简单的村庄发展,也不是单纯的发展农村经济,其本身是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其根本出发点着眼于满足人的需要、解决人的问题、关注人的发展,真正实现以人为中心的乡村振兴。
“十四五”伊始,党坚持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长期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中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将始终坚持全民共建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通过全面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同时,人的全面发展也是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每一个中国人民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参与者和奋斗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全民参与、全民尽力。通过增加人力资本投资,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创造更多的物质文化财富,以此推动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此外,人的全面发展还是乡村振兴的根本出发点。无论是乡村振兴还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其他重大战略,都必须立足于解决人的问题、促进人的发展,将发展的初心、动力和目的真正落实到人身上来。
人的全面发展是乡村振兴的价值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终落脚点。同时,人的全面发展也是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和根本出发点。因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原则,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人身上;发展乡村普惠性教育,提升农民人力资本;发展乡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民集体行动能力和社会资本以及通过城乡和区域融合促进农民群体现代化转型,推动更多农民群体迈入中等收入行列。实现以人为中心的现代化发展理念,全面推动高质量乡村振兴。
(一)坚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原则
人的全面发展是乡村振兴的价值目标,也是千百年来人们追求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的理想社会的根本落脚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原则,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根本原则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高目标,把“发展为了人民”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推动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始终坚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原则,服务人的基本需求,满足人民生产生活和发展的需要,给每个人提供更多自由选择和完整性发展的机会,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明确了对待社会不同群体,包括低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应根据他们不同的现状和需求制定不同的政策和帮扶体系,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科学谋划。对于农村中包括妇女、老人、残疾人以及留守儿童在内的低收入群体,应加强对这类群体的关爱服务,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险体系,发展农村普惠性福利政策和救助体系。同时,要加强农村老年人活动中心的服务和建设,提高老年人在乡村振兴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构建多层次的劳动保护体系,提高农村农民工人的工资待遇和劳动福利;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质量把关,建立健全儿童保护制度,提高在村儿童的受教育水平。而对于农村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则应更加注重其专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制定更加全面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和社会保障体系,培养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并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引进人才、技术和投资,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为乡村群体提供更多的生产生活资源和就地发展的机会。
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实事求是地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制定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政策措施,把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好,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根本原则,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现代化发展的红利,真正将发展的成果惠及到每个人身上。
(二)发展乡村普惠性教育,提升农村居民人力资本
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来源于广大人民群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进步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实施中,必须提升农民人力资本,全面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发展乡村普惠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更多专业人才和文化骨干为推动乡村发展建设服务。
首先,加强乡村教育工作,发展普惠性教育。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广大乡村一直存在人力资本严重匮乏的情况,中西部区域尤为明显。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发展普惠性教育,提高乡村人力资本存量。一方面,加强乡村教育基础性设施建设。多渠道增加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将现代多媒体教学设施和技术融入乡村,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障乡村学校教学设备充足;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搭建和优化乡村网络设施,为学校提供充足的网络教育资源,并支持开展网络视频远程教育;此外,在保留并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同时,有必要在中心城镇或县城新建扩建一批高水平的中学和职业学校,提高乡村教育的质量和普及性。另一方面,加大教育投入。加大对乡村教师的培养力度和工资待遇,制定良好的政策措施吸引高校毕业生前来任教,解决好乡村教师的生活保障和职称评定等问题;加强对乡村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保障,完善乡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为他们提供更多优质学习课程,更多外出学习和学业提升的机会。此外,需制定更加普惠公平、持续性强的教育政策,普及扫盲教育和九年制义务教育,有效减轻农村困难家庭教育负担,提高低收入群体子女受教育水平。
其次,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完善乡村人才培养机制,多渠道引进专业人才,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一方面,针对尚留在农村且有充足劳动力的农民群体,应更加注重农民的就业创业需求,增加农民接受职业技术教育与农业技能培训的机会,全方面提高专业技能、就业能力和农业技术;引进先进人才和技术进村发展,建设一批产教融合的新型农业农村发展基地,增加农民就业岗位,开展耕读教育,培养先进农业人才;此外,还要打通农民在外学习和进修的渠道,鼓励更多农民前往农业高校或职业院校学习先进农业农村知识。另一方面,针对进城农民工群体,应注重解决城市落户和随迁子女教育等问题,加大对进城农民工的岗前培训,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法规和扶持政策,使他们在城市安心就业和定居。当然也支持他们返乡创业,共同参与乡村产业发展,通过劳动逐渐上升为中等收入群体,实现生活富裕和全面发展。
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增加在乡村的人力资本投资,发展乡村普惠性教育,提升农民人力资本,培养更多农业农村高素质人才。要引导广大基层干部重视乡村人才队伍的投资和建设,把教育和培养人的工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核心内容。依靠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解决乡村发展的具体问题,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三)发展乡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民集体行动能力和社会资本
改革开放造就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奇迹,但市场化的改革也导致了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发展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解决乡村发展水平不足和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的问题,必须始终坚持发展乡村集体经济,保证收入分配上的公平正义,增强农民集体行动能力和社会资本,逐渐补上乡村发展的短板,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一方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民社会资本。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发挥着决定性作用。而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资源,对于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规模化经营具有基础性作用,因此必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升级农村产业结构,优化集体经济组织,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中,继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以促进农村经济的稳步增长,使农民在集体经济中获得更多收益,提升农民社会资本。此外,建立健全乡村产业发展利益链接机制,提高农民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收益和福利,增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发展。
另一方面,完善农村分配制度,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的保护和保障水平。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决定了在收入分配中是以按劳分配为主,相对于按资分配等分配方式更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避免两极分化。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实施中,必须构建公平公正的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基础性制度体系,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处理好分配过程中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此外,还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乡村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构建具有中国式现代化特征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对农民的劳动保护,提高退休农民工的社会福利和生活保障,从农村人口的就业、教育、住房、医疗、养老和收入分配等方面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加大对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完善社会兜底救助体系,整体提升农民的保护和保障水平,使人民群众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经济发展使中国综合国力有了很大提高,为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没有乡村人口的共同富裕,就不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既要把“蛋糕”不断做大,更要让人人享有“蛋糕”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因此,推动高质量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制度,在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享有,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
(四)通过城乡和区域融合促进农民群体现代化转型,推动更多农民群体迈入中等收入行列
中国的国情和社会主义的长期性决定了共同富裕的实现仍然任重道远。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必须辩证地看待发展过程中的困难,通过循序渐进推动城乡和区域融合发展,促进农民群体现代化转型,推动更多农民群体迈入中等收入行列。
一方面,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在推动发展的内在逻辑上存在高度的一致性。正如共同富裕实现的长期性一样,乡村振兴也必须尊重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对其推动实现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有充分估计。中国幅员辽阔,乡村振兴一定是一个时间上有先后,地区上有差异,逐步缩小全国乡村发展差距的长期过程。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因不同地区存在发展现状、文化习俗、产业资源等较大差异,推进的过程肯定还会面临诸多困难和难啃的“硬骨头”。必须因地制宜,尊重地方文化和习俗,根据地方特色和资源循序渐进地制定地方发展规划,促进地方产业发展,带动地方全体人民共同参与乡村振兴。
另一方面,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动城乡和区域融合发展。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必须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民群体现代化转型。同时,要把乡村问题嵌入到整个区域协调发展(包括国际国内双循环体系)的大格局中加以谋划,促进区域性的供给侧与需求侧改革,形成公平但有差别的区域关系,促进资源配置在更高层次上的优化,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实现区域融合发展。时代的发展打破了区域之间的界限,交通的便利和乡村的现代化发展促使农村人口也在不断地流动,无论是短暂性的外出务工,还是长期性的异地定居,都给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带来了诸多困难,因此现阶段中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不仅仅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更重要的是打破行政辖区的限制,促进区域融合发展,保证人民群众的跨区域流动发展,将异地报销等政策和福利惠及到每个人身上。现阶段中国东西部协作还停留在结对协作的层次上,尚不能完全实现区域融合发展的目标,因此应该支持和鼓励适度宽泛的东西部协作、东中西协作,大力扶持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内部协作,促进内循环,全面实现区域融合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共同富裕是一个整体概念,不是城市、农村或某个地区的富裕,既必须着眼于全局性的整个国家社会和全体人民的发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也要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施,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乡村发展短板的问题,解决每一个人发展的具体问题,让每一个人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在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视域下,乡村振兴本质上是实现人的现代化,把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落实到解决人的问题上来,通过乡村振兴推动实现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全方面高素质人才,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作者:左停,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路平,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