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公报指出,要更加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在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稳定经济发展势头、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上取得更大实效,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开创新局面。“十四五”时期,贵州生态文明建设承载着新使命、面临着新挑战、肩负着新任务,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需要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整体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源头上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过程中要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运用制度和法律的强制力有效避免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补救时要建立健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和修复制度,构建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用制度的刚性来保障已破坏环境的改善。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要确保落地,成熟的经验做法要及时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着力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立重点区域、流域、领域生态文明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各部门、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盘棋”。要处理好上级和下级制度的协调,避免“下位法”违反“上位法”,避免下级措施脱离或者违背上级政策,政策文件的制定也要注意符合下级实际。同级各部门要根据自身的职能职责开展工作,不能超越权限,又要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和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具体工作分工合理、推进有序、落实到位。同时,根据不同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避免人换制变、新旧脱离。同时,跨区域生态治理合作要建立在尊重各地区历史和现实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着力解决跨区域生态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利益冲突等问题,探索能够协调各方利益的灵活做法。
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首先,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经济主线,把绿色生态作为优质资产。大力推动生态与产业融合,发展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绿色产业。其次,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优化农业品种和区域布局,不断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在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基础上,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具有贵州特色的绿色产业体系。再次,坚持走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路子,把生态元素融入到城镇、乡村、社区规划建设全过程。加快建造凸显地域特征、民族特色、时代风貌的山水城镇,打造体现山水风光、民族风情、特色风物的绿色小镇,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生态环境治理合力。要加强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在全社会树立法律信仰,营造全面自觉守法、共同维护生态法治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信用体系和监督机制建设。制定实施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建立完善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环保监督渠道;要完善环保志愿者参与机制。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要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强化环境保护知识学习,大力倡导绿色消费观念,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作者单位:中共贵州省委党校。本文为省哲学社科课题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