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旋:扎紧数据信息保护“篱笆”

日期:2022-01-11 来源:经济日报 字号:【     浏览量:

 

近日,某新能源汽车公司因非法采集人脸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相关处罚决定显示,该公司在7家门店安装人脸识别摄像设备,半年间共计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万张,以此进行门店的客流统计和分析,分析内容包括进店人数统计、男女比例、年龄分析等。联系此前某卫浴品牌曝出的未取得消费者同意收集顾客人脸信息事件,有关商家的这些行为,凸显出加强数据信息保护的紧迫性、必要性。

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几乎每一个人都成为数据信息的生产者、使用者乃至数字资产的拥有者。不可否认,数据信息的有效运用能够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方面,数据信息在经过规模化采集、分类和汇总后,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被开发出具有经济决策价值的商业信息,实现了巨大增值。另一方面,当数据信息明确权属后,便具有了资源属性和流转性,一旦转化为资本,就会和实物资本及金融资本一样,以更高级的方式进入生产领域,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要素。

不过,数字资产易复制、传播快的特点也带来了产权保护方面的难题。私人链接、社交平台内部分享、点对点传输等,均有可能构成数据信息保护的威胁,并最终制约数字经济的发展。所以,构建完善的数字资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防止数字资产被非法使用和传播,实现数字资产市场化高效配置和有序流通,既是促进数字产业健康发展之需,也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法律层面看,要扎紧数据信息保护的法律制度“篱笆”。基于当前数字资产发展以及应用中的潜在风险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应重点强调保障数据安全和用户隐私,特别是在商家开展个人信息采集层面,要切实做到有提示、不侵犯、不过度、不恶意。在此基础上,相关法律法规应对数字资产的权属确认标准、相关权利人对数字资产的合理支配、保障交易安全以及数字资产的开放与共享等予以明确。要指出的是,大数据时代,数据信息、数字化资产不应该被少量的特定主体所独占或支配,而应被视作经济领域乃至于整个社会中具有公共属性的基础设施,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进行必要的法律引导和干预。

从技术层面看,要将区块链、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更好应用到数字资产保护上,促进数据资产的快速流转、有效运用,这包括有效的身份信息验证、权属验证、权属转让和合同执行等方面。比如,在区块链数字资产平台上,每个用户都可以访问实时更新的机密账本、查询或发起交易,交易经过共识验证,就会写入分布式账本且不可被篡改,让交易迅速可靠、可追溯。这样既可保障在统一技术框架下的数字资产交易灵活度,又能强化资产保护力度。

总之,加快构建完善的保护体系,既是保护权利人对于数据信息、数字资产合法权益的需要,也将解决个人数据信息被“无偿利用”所带来的社会公平问题,有效化解数字资产应用背后蕴含的竞争风险,进而最大限度赋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急法研究所研究员)



(一审:贺雷;二审:李志伟;三审:王剑锋)